
| 经过理论界和实务界近十年的努力,中国创业板已成功创设运行。我国创业板市场资本市场的重要融资平台,将为具有市场潜力的成长型企业提供富贵的融资渠道。 |
| 张学军,四川国金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首席合伙人,四川省律协民营经济委员会委员。1996年获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多年从事金融证券与企业购并法律工作,曾参与撰写法律专著~本,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七篇。 唐清利,男,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民间金融及法律规范研究所副所长、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四川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注重运用交叉学科展开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合同法、金融法和制度分析等方面。近年,在《中国法学》(海外版)、《法商研究》、《政法论坛》、《法学家》、《政治与法律》等刊物发表论文20余篇,有多篇被人大复印资料等全文转载。在人民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和山东人民出版社发表专著8部。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7cFx002)一项,主持财政部课题与共青团省委课题各一项,主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一项、一般项目5项,省部级课题8项。2004年参与《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专家意见稿的主研工作。2007年作为国务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释义专家组成员参与了《释义》的撰写。2009年应邀参加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改革论证。曾多次应邀参加各种类型的国内国际高层次学术会议,曾赴台湾地区进行访学交流。近年来,发表的著作先后获得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中国法学会论文一等奖,共青团四川省委一等奖,四川省法学会优秀法学成果二等奖、三等奖,刘诗白奖励基金优秀科研成果=等奖,四川省教育厅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等十余项奖励。 刘为民,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曾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近十篇,主研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在内的省部级以上课题多项,发表专著一部。 |
| 前言 第一章 创业板概述 第一节 什么是“创业板市场” 一、创业板市场概述 二、海外创业板市场的发展历史 第二节 我国创业板市场与主板、中小企业板关系 一、我国创业板市场发展过程 二、创业板市场与主板市场的关系 三、我国创业板市场与中小企业板关系 第三节 上市服务专业机构 一、证券公司 二、律师事务所 三、会计师事务所 四、资产评估事务所 本章附录一:各国创业板市场介绍 一、美国纳斯达克市场 二、伦敦证券交易所另类投资市场 三、欧洲易斯达克市场 四、欧洲新市场 五、韩国科斯达克市场 六、日本加斯达克市场 七、新加坡证券交易所西斯达克市场 八、我国台湾地区证券柜台买卖中心 本章附录二:2007年全球创业板市场报告 第二章 创业板发行制度 第一节 发行主体资格 一、发行人企业性质 二、发行人资产 三、发行人生产经营 四、发行人持续经营 第二节 财务指标与会计要求 一、比较法视野下的我国创业板财务标准 二、我国创业板的具体财务标准 三、持续盈利能力 四、依法纳税 五、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及相关或有事项 六、会计报表规范 七、发行人独立性 第三节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 一、公司治理(CorporationGovernance)概述 二、发行人股权结构清晰、组织机构完善 三、对外担保与资金运用 四、内部控制制度 五、发行人其他禁止性条件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本章附录:世界主要国家或地区对创业板上市标准的比较考察 一、世界主要国家或地区创业板上市标准 二、世界主要国家或地区对创业板上市标准的比较分析 第三章 创业板上市程序 第一节 上市公司内部程序 一、董事会制订上市方案 二、股东大会的决议 第二节 上市保荐与辅导制度 一、上市保荐制度 二、上市辅导 第三节 申报与审核 一、申报与审核概述 二、申报材料的编制 三、受理与审核 第四节 创业板上市与交易 一、估值与询价 二、发行前的准备工作 三、发行方式与流程 四、上市交易 本章附录:海外主要创业板市场审核程序比较 表1:美国纳斯达克股票市场发行上市审核程序 表2:日本加斯达克股票市场发行上市审核程序 表3:台湾柜台买卖中心股票挂牌上柜审核程序 第四章 创业板信息披露及证券法律责任 第一节 创业板信息披露概述 一、创业板信息披露的意义 二、创业板信息披露原则 第二节 发行上市阶段的信息披露 一、招股说明书 二、上市公告书 第三节 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一、持续信息披露概述 二、定期信息披露 三、临时信息披露 第四节 相关法律责任 一、发行人虚假记载与陈述的法律责任 二、保荐人虚假记载与陈述的法律责任 三、专业中介机构虚假与陈述的法律责任 四、监管人员、自律人员等其他主体虚假记载与陈述法律责任 本章附录:其他国家和地区创业板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一、美国NASDAQ信息披露制度 二、香港GEM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三、台湾地区OTC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四、英国AIM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五、日本MOTHERS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六、法国新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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