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卢氏鸡》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部门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及GB/T 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 本标准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原产地域产品标准化工作组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三门峡市畜牧局、卢氏县博康卢氏鸡发展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农业大学、河南科技大学、卢氏县畜牧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文忠、薛书超、索继军、高灵照、韩海军、孟朝军、肖赞奇、康相涛、徐廷生、温青智、陈碾管、赵波、苏建方、莫占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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