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吴广义,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研究领域:中日关系中的战争责任问题
198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1982---1999年,中华书局编辑、副编审,主要从事日本侵华战争的史料编辑和研究工作;1999年至今,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战略研究室副研究员、研究员,主要研究日本战争责任问题及其对当今中日关系的影响。 课题: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中日历史研究中心课题《南京大屠杀图史》;参与中国社会科学院课题《日本军国主义史》。 |
| 前言 背景 恐怖屠杀是日本侵华的既定政策 第一阶段 日军对南京“无差别级”轰炸,拉开南京大屠杀序幕(1937年9月19日~12月12日) 第二阶段 日军在追击中国军过程中下达“给养就地征发”令,开始杀烧淫掠(1937年11月13~30日) 第三阶段 日军大本营下令攻打南京,战地指挥官下达“屠杀令”(1937年12月1~12日) 第四阶段 日军攻占南京后实施“屠杀令”,全面展开大屠杀(1937年12月13~16日) 第五阶段 松井石根入城后再次下达“屠杀令”,日军屠杀暴行登峰造极(1937年12月17~21日) 第六阶段 日军第十六师团警备南京,以“市民登记” 为名继续搜捕屠杀(1937年12月22日~1938年1月23日) 第七阶段 日军第十一师团接防南京,出现第二次杀烧淫掠的狂潮 (1938年1月24日~2月3日) 第八阶段 日本军部不得不约束暴行,日军暴行仍然持续一个半月(1938年2月4日~3月20日) 结论 国际和中国军事法庭对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的判决 征引书目 后记 |
商品评论(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