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9461-2008代替GB/T 19461-2004)地理标志产品 独流(老)醋》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2005第78号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及GB/T 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 本标准代替GB 19461-2004《原产地域产品独流老醋》。 本标准与GB 19461-200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属性由强制性国家标准改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将标准名称改为《地理标志产品独流(老)醋》;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理化指标项目“可溶性无盐固形物”; ——增加了净含量要求及添加剂使用要求; ——补充保质期的相关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原产地域产品标准化工作组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天津市静海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天津市天立独流老醋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天立永丰老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永贺、张殿瑛、张荣展、徐锦江。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9461—2004。 |
商品评论(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