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钟昌元著 作者简介: 作品:《进出口商品归类教程》《海关报关商品归类3000题》 |
| 1 协调制度与进出口税则 1.1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进出口税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以下简称《海关统计商品目录》)是以《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the 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简称《协调制度》或hs)为基础编制的。《协调制度》(hs)是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采用的商品分类目录,截止到2006年10月共有204个国家和地区采用了该目录。据世界海关组织(wco)统计,其涵盖范围达到国际贸易总量的99%以上。它在进出口税则、外贸统计、国际运输、生产统计、国际贸易谈判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1.1.1 协调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出于对进出口商品征税方便的目的,很早就产生了对国际贸易商品进行分类的需要。随着国际贸易和生产技术的发展,人们注意到系统科学的商品分类不仅有助于征税,而且有助于国际贸易统计和分析、国际运输计价和国际贸易谈判等,因而早在1853年布鲁塞尔召开的国际经济大会上就决定以统一的国际关税目录作为国际统计目录的基础,开始了统一商品分类目录的努力。1913年在布鲁塞尔召开了第二届国际商业统计会议,批准制定了一个统一的统计目录,该目录将商品分为5类共186个项目。1927年召开的世界经济会议上提出要制定一个统一的海关税则目录,并于1937年完成定稿,被命名为《日内瓦目录》(geneva nomenelature)。该目录共分21类、86章和991个品目。…… 更多 |
| 1 协调制度与进出口税则 2 商品归类总规则 3 第一类 活动物;动物产品 4 第二类 植物产品 5 第三类 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6 第四类 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 7 第五类 矿产品 8 第六类 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 9 第七类 塑料及其制品;橡校及其制品 10 第八类 生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 11 第九类 木及木制品;木炭;软木及软木制品;稻草、秸秆、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篮筐及柳条编结品 12 第十类 木桨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桨;回收(废碎)纸或纸板;纸、纸板及其制品 13 第十一类 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 14 第十二类 鞋、帽、伞、仗、鞭及其零件;已加工的羽毛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 15 第十三类 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陶瓷产品;玻璃及其制品 16 第十四类 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 17 第十五类 贱金属及其制品 18 第十六类 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19 第十七类 车辆、航空器、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 20 第十八类 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钟表;乐器;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 21 第十九类 武器、弹药及其零件、附件 22 第二十类 杂项制品 23 第二十一类 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 24 进出口商品归类技巧 附录 参考文献 第二版后记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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