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标准代替GB/T 11615-1989《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 本标准与GB/T 11615-198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根据实际需要,将术语和定义的条款由13条增至34条; ——将地热资源/储量分为地热流体可开采量和地热储量(热储存量)两类,地热流体可开采量又进一步分为验证的、探明的、控制的和推断的四类; ——将地热资源勘查划分为地热资源调查、预可行性勘查、可行性勘查及开采四个阶段,并在各阶段的具体工作内容上作了相应的补充; ——将地热资源勘查的最大深度规定在4 000 m以内; ——对深部地球物理勘查方法的应用部分,增加了较为成熟的非地震的地球物理勘探方法如电磁测深及微动测深等; ——对地热钻井孔斜、井深误差、岩屑录井、钻井冲洗液、测井、洗井、地质编录等提出了新要求; ——将地热回灌列入了地热勘查工作的内容,规定了回灌工程部署原则、工程控制要求及回灌试验的质量要求; ——明确地热动态监测应贯穿地热资源勘查、开采的全过程,对各勘查阶段的监测网点数量提出了要求; ——对地热资源计算方法部分作了较大的修改并作为本标准的附录C; ——增加了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评价,细分为地热资源开发可行性评价和开发利用环境影响评价; ——增加了地球化学温标、地热资源评价方法等内容。 本标准的附录B和附录G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C、附录D、附录E和附录F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储量司、中国矿业联合会地热开发管理专业委员会、北京市地质工程勘察院。 本标准起草人:宾德智、刘延忠、郑克棪、陈培钧、刘久荣、陈红。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1615一1989。 |
|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总则 5 地热资源勘查内容与要求 6 勘查工程控制程度要求 7 勘查工作质量要求 8 地热资源/储量计算与评价 9 地热流体质量评价 10 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评价 11 资料整理与报告编写要求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地球化学温标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地?流体分析样品的采集与保存方法 附录c(资料性附录) 地热资源/储量计算方法 附录d(资料性附录) 地热常用量代号和单位名称 附录e(资料性附录) 理疗热矿泉水水质标准 附录f(资料性附录) 地热水利用的节煤减排量及居室采暖面积估算表 附录g(规范性附录) 地热资源勘查报告编写提纲及附图附表要求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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