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GB 10327--1989《发动机检测用标准轻柴油技术条件》。
本标准与GB 10327--1989的主要差异是:
——标准性质由强制性改为推荐性;
——增设润滑性检测项目;
——用十六烷值代替十六烷指数检测项目;
——取消水溶性酸碱、苯胺点、净热值检测项目;
——馏程采用美国2-D标准燃料限值;
——水分含量由原来的不大于0.05改为不大于痕迹;
——硫含量由不大于0.1%(质量分数)修订为不大于0.035%(质量分数,第Ⅲ阶段),不大于0.005%(质量分数,第Ⅳ阶段);
——第Ⅲ、Ⅳ阶段为我国汽车排放的第Ⅲ阶段和第Ⅳ阶段;第Ⅲ阶段执行13期为自本标准颁布之13起执行,第Ⅳ阶段执行13期与标准GB
17691 2005规定相同,为2010年1月1日;
——密度限值改为825 k9/m3~840 k9/m3;
——氧化安定性中总不溶物指标由1.0 m9/100 m1改为2.5 m9/100
m1;
——色号由不大于3.5改为不大于2.5;
——芳烃指标改为多环芳烃,限值改为3%~6%(质量分数)。
本标准由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0)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燃料和润滑剂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80/SC 1)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仁华、张永光、黄燕民。
本标准于1989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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