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生命有两种,一种是有死的生命,一种是不死的生命。有死的生命是肉体的生命,不死的生命是理性的生命。中国人叫做灵与肉。 文豪托尔斯泰,大约55岁的时候,用了一年的时间,全神贯注到这个生死的问题上。白天、黑夜不想别的,脑子里只有这部书。他只想以清晰的条理,表达出自己心中的生存。 思考的结果,是得着一个不死的生命。他不想讨论那有死的生命,所以他不再讨论死。他论述就从生与死变成为生,从灵与肉变成为灵。 他只想用这一年的时间,搞定令他不得安宁的生与灵…… |
| 列夫·托尔斯泰(1828~1910)19世俄国最伟大的作家。出生于贵族家庭,1840年入喀山大学,受到卢梭、孟德斯鸠等启蒙思想家影响。1847年退学回故乡在自己领地上作改革农奴制的尝试。1851~1854年在高加索军队中服役并开始写作。1854~1855年参加克里米亚战争。几年军旅生活不仅使他看到上流社会的腐化,而且为以后在其巨著《战争与和平》中能够逼真地描绘战争场面打下基础。1855年11月到彼得堡进入文学界,其成名作:自传体小说童年》(1855)、《少年》(1857),这些作品反映了他对贵族生活的批判态度,“道德自我修养”主张和擅长心理分析的特色。从中篇小说《一个地主的早晨》(1856)之中可以看到他站在自由主义贵族立场主张自上而下改革而在白己庄园试验失败的过程。
1857年托尔斯泰出国,看到资本主义社会重重矛盾,但找不到消灭社会罪恶的途径,只好呼吁人们按照“永恒的宗教真理”生活。这些观点反映在其短篇小说《琉森》(1857)之中,后又创作了探讨生与死、痛苦与幸福等问题的《三死》、《家庭幸福》。 1860~1861年,为考察欧洲教育,托尔斯泰再度出国,结识赫尔岑,听狄更斯演讲,会见普鲁东。他认为俄国应在小农经济基础上建立自己的理想社会;农民是最高道德理想的化身,贵族应走向“平民化”。这些思想鲜明地体现在其中篇小说《哥萨克》(1852~1862)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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