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68/T 17719—1999《工业锅炉及火焰加热炉烟气余热资源量计算方法与利用导则》。 本标准与CB/T 17719—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按GB/T 1028的规定对术语、分类进行了修改完善; ——按GB/T 10180、OB/T 17954等的要求对标准中引用的公式、符号和资料性附录数据进行了修订; ——根据余热资源“梯级利用,高质高用”原则,对250℃~400℃的余热资源利用增加鼓励用于作功发电条款[见5.1b)]; ——补充了工业锅炉和加热炉余热资源利用的原则,提出设置尾部受热面和余热资源回:收装置要求的范围(见5.4、5.5和5.6); ——补充了余热资源回收利用的管理要求(见6.6); ——统一了计算公式中的习惯表达方式和标注[见式(2)、(3)、(5)、(6),采用质量分数和体积分数表示]; ——对标准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C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完善。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C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屠柏锐、薛以泰、王忠、秦业固、成建宏、成德芳、陈征宇、叶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7719—1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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