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与IS0 15750—3:2002《钢桶第三部分:嵌入式法兰封闭器系统》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标准与ISO 15750—3:2002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删除了A型和8型封闭器; ——修改了C型封闭器的尺寸,见6.4中A型封闭器; ——增加了一种封闭器,见6.5中B型封闭器。 本标准代替GB/T 13251-2002《包装容器钢桶封闭器》。 本标准与GB/T 13251-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删除了原标准中其他包装桶用封闭器,仅保留嵌入式法兰封闭器部分。 本标准的附录8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9)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南京宁容钢桶封闭器厂、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无锡市四方制桶有限公司、天津腾达包装有限公司、中国包装联合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有龙、王晓兵、蒋养龙、茆林凤、梅建、朱丽萍、汤礼军、孙家财、张诚志、杜庆新。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3251—1991、GB/T 13251—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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