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陈卫佐,1967年8月出生于广西南宁市,汉族。 中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1990年)、武汉大学法学博士(1997年)、德国萨尔大学法学硕士(2000年)、德国萨尔大学法学博士(2004年)。 2004年10月至今为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2003年4月至今为法国斯特拉斯堡国际比较法学院客座教授;2005年4月至今为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2009年1月1日以前为罗贝尔·舒曼大学,即斯特拉斯堡第三大学,2009年1月1日与位于斯特拉斯堡的其他两所大学合并成为斯特拉斯堡大学)客座教授。已用法文为国际比较法学 院在法国斯特拉斯堡举办的2003年至2009年春季讲习班和在奥地利格拉茨举办的2003年夏季讲习班讲授比较法。 1996年7月1日至8月31日以海牙国际法学院1996年博士奖学金获得者身份,在海牙国际法学院从事研究工作;1998年5月至2004年4月为德国萨尔大学欧洲法研究所研究人员。 主要学术成果:专著《比较国际私法》(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德国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国际条约的冲突规范中的反致和转致》(德国法兰克福,彼得·朗欧洲科学出版社2004年德文版),《瑞士国际私法法典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译注《德国民法典》(法律出版社2006年第2版、2004年第1版)。 |
| 前言 凡例 第一编:拉丁法律用语 第二编:拉丁语法律格言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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