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王利明教授,1960年2月出生于湖北仙桃。1981年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1984年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1990年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1988年晋升为副教授,1992年晋升为教授;曾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律系副主任),2005年5月至今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法学院院长。 王利明教授是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王利明教授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等。 王利明教授先后获得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法学类一等奖(两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法学教材一等奖、第六届国家图书奖、第九届中国图书奖、第十四届国家图书奖、第四届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奖、北京市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第四届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等十余个国家级、省部级重要奖项。 王利明教授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物权立法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中国民法典体系和重大疑难问题研究》、《中国侵权责任法立法疑难问题研究》、教育部基地重大项目《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及立法理由书》等一系列在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领域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课题研究工作。 王利明教授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近200篇,其中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新华文摘》、《人民日报》等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了20多篇高质量、有影响的文章。王利明教授先后出版了《民法总则》、《物权法研究》等20余部个人专著,其研究领域无论是广度还是深度都得到了进一步的拓展,并在这些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
| 序言 第一编 民法总论 论中国民事立法体系化之路径 论法典中心主义与我国民事立法的体系化 中国民法典制定的回顾与展望 我国民法典应当弘扬人的全面发展价值 和谐社会应当是法治社会 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民法 从学科分立到知识融合——法学学科发展三十年之回顾与展望 与改革开放同行的民法学 第二编 人格权 隐私权的新发展 第三编 物权法 《物权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 我国《物权法》制定对民法典编纂的启示 《物权法》与环境保护 论《物权法》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影响 论《物权法》中物权和债权的区分 平等保护原则:中国《物权法》的鲜明特色 论我国物权的公示规则及其完善 一物一权原则探讨 《物权法》的实施与征收征用制度的完善 论征收制度中的公共利益概念 试论添附与侵权责任制度的相互关系 关于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探讨 土地承包经营权征收中的若干法律问题——以《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中心 试论《物权法》中的空间权概念 试论《物权法》中海域使用权的性质和特点 《物权法》的解释方法 第四编 债与合同法 债权总则在我国民法典中地位及其体系 论债权请求权的若干问题 王婆卖瓜的法律启示 第五编 侵权责任法 我国侵权责任法的体系构建——以救济法为中心的思考 侵权责任法中的因果关系若干问题探讨 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关于完善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若干问题 地震中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民事责任探讨 论侵权责任法中一般条款和类型化的关系 第六编 其他 关于法学教材建设的几点意见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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