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政治司法:1949-1961年的华县人民法院》为高其才主编《中国司法研究》书系:《基层司法——社会转型时期的三十二个先进人民法庭实证研究》根据2004年“中国十佳人民法庭”评选活动中各地人民法庭的事迹介绍材料,从法庭概况、外部关系、法庭人员、法庭运作等方面对全国32个先进人民法庭进行了实证研究。《政治司法——1949~1961年的华县人民法院》以1949—1961年北方某省华县人民法院为样本,考察了审判机关、司法人员、审判工作等基层司法运作因素和状况,表明政治性是此一时期司法的核心属性,影响深远。《伦理司法——中国古代司法的观念与制度》从观念与制度两方面对中国古代社会最主要的人判形式——国家审判进行了系统的探讨。中国古代审判观念明显受到中国社会固有伦理观念的影响;中国古代的国家审判制度也以伦理思想为指导而形成和发展。《多元司法——中国社会的纠纷解决方式及其变革》从社会事实出发,对中国古代汉族的神判和社会审判形式进行了全面的讨论;分析了近代中国的司法改革思想、领事裁判权与近代中国法制变革;对中国律师执业中的关系因素等进行了具体探讨。 |
| 高其才,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浙江省慈溪市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法理学、法社会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著有《法理学》、《中国习惯法论(修订版)》、《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研究》、《瑶族习惯法》等,共同上编《习惯在民事审判中的运用——江苏省姜堰市人民法院的实践》。 |
| 导言 上卷 政治司法——以一个基层人民法院为对象(1949—1956年) 第一章 导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文献综述 三、基本概念与研究方法 第二章 政治司法的执行性主体:基层司法机关 一、从政府部门到司法机关:基层司法体制的定型 二、以确保政治方向为目的:对基层司法机关的强控制 (一)上级法院通过工作制度的监督 (二)党的全方位领导 三、以完成政治任务为动因:基层司法机关的内部组织机构建设 (一)三种法庭、两种命运 (二)人民接待室:法院“门诊部” 第三章 “为中心工作服务”:基层司法机关“专政工具”角色的确立与强化 一、作为政治司法服务对象的中心工作 二、参加与配合:基层司法机关“为中心工作服务”的基本方式 (一)直接参加中心工作 (二)通过审判配合中心工作 三、围绕中心工作与审判工作的其他职能 (一)法纪宣教 (二)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三)逮捕人犯 (四)整治社会秩序 第四章 政治司法的具体运作主体:基层司法人员 一、司法人员缺乏:主要困境 二、多重来源 三、重政治、轻业务:选任标准 四、政治与业务并重的学习 五、以身兼数职为基础的专职专任:内部分工 六、“任务”而非仅仅“工作”:思想态度与工作作风 (一)政治因素 (二)现实动因 第五章 案件及其进入基层司法视野的方式 第六章 政治司法运作的中心环节:审判 第七章 基层司法的裁判依据 第八章 政治司法运作的延展性环节:执行与纠错 第九章 结语 下卷 政治运动中的基层司法——对一个基层人民法院的考察(1957-1961年) 第十章 导言 第十一章 党领导下的审判机关 第十二章 党的司法人员 第十三章 政治运动与审判工作 第十四章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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