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代中国的宪政化:兼与韩国比较》编辑推荐:2004年的秋天,我来到中国政法大学于张晋藩先生处从事研究,在完成有关课题研究之余,开始撰写《近代中国的宪政化:兼与韩国比较》,下笔之时,有些力不从心,又深怀几分豪情。此种困难和兴奋,正如那年冬至时分自填一词中所云:“又是诗书漫卷,问笔头千字终无言。”后来到了韩国国立汉城大学法科大学继续从事与此相关的研究,也许是身在异国的缘故,少了过去在国内工作的牵缠,倒也多了些沉静,亦曾自描心态,是为“山人恐倦久,心旷向海天,负笈京畿道,冠岳空林闲”。 |
| 杜文忠,汉族,法学博士后,法学教授。生于1970年2月,籍贯湖北荆州市。现为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重点学科带头人,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四川省法理学会常务理事。先后于西南政法大学、云南大学获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曾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韩国国立汉城大学法科大学招聘教授(博士后研究);曾为贵州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校学科带头人、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律事务咨询委员、贵州省法学会常务理事。个人专著为《边疆的法律——对清代治边法制的历史考察》(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近年来在《民族研究》、《法律史论集》(《法史学刊》)、《现代法学》、《中国边疆史地研究》、《思想战线》、《中国人民大学学报》等刊物发法学论文30余篇,已承担并完成国内外科研项目4项,获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一次,主要研究领域为比较法学、法律史学、民族法学。 |
| 绪论 第一章 商方文明的扩张与近代中国宪政化 第一节 西方文明的扩张与宪政主义 第二节 近代中国宪政化的历史场景 第二章 法律与权利:宪敢与近代中国法律性质的变化 第一节 西方学者的两种法律分类理论与“中国法” 第二节 权利与自由:近代中国社会与法律变革 第三节 韩国:宪政主义法权体系下的“中国法” 第三章 宪致与自治:宪致与近代中胃的地方自治 第一节 宪政与晚清、民国时期地方自治改革 一、传统中国的“乡村自治”:两种自治概念 二、晚清、民国时期地方自治改革 第二节 联邦主义与近代中国的省宪运动 一、联邦主义与宪政 二、20世纪20年代的省宪运动 第四章 宗教、儒教与宪政:近代中国宪敢化的宗教问题 第一节 西方宪政化中的宗教因素 一、基督教与近代西方宪政 二、“誓约”与近代西方宪政 第二节 宗教与近代中国宪政 一、宗教与中国传统政治 二、基督教、儒教与近代中国宪政改革 (一)基督教与韩国近现代法律政治 (二)基督教与近代中国宪政 (三)儒教宗教性与传统中国政教 (四)儒教与近代中国宪政 第五章 民族与宪政:近代中国宪敢化与民族政治研究 第一节 西方宪政主义与近代多民族国家 一、西方宪政理论的历史特点 二、近代西方宪政主义在多民族政治方面的局限 第二节 近代中国宪政改革与民族政治 一、近代中国华夷观的变化 二、晚清在民族地方的自治改革 (一)晚清在民族地区推行“新政”的背景 (二)晚清立宪改革与民族地方自治 三、晚清宪政改革与民族地方法制变化 (一)晚清“新政”与民族地方法律改革 (二)宪政改革与民族议员、民族地方议会 四、民国时期宪政化与民族地方自治 第六章 结束语:发现主义与制定主义 参考文献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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