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谷德近,山东夏津人,中山大学法学院讲师(2006年-)、美国佛蒙特法学院访问学者(2007~2008年)、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国际环境法,2006年)、武汉大学法学硕士(环境法,2003年)、武汉大学法学学士(社会学,2000年)。曾在《法律科学》、《法商研究》、《法学》等期刊发表论文若干,参加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多项。 |
| 绪论 一、研究内容 二、研究方法 三、研究意义第一章 资金机制的运作实体 第一节 运作实体的选择 一、多边体制与双边体制 二、综合实体与专门实体 第二节 运作实体的组织结构 一、管理机构 二、执行机构 三、附属机构 第三节 运作实体的职责 一、职责确定方式 二、实施审议机关的总体政策 三、向审议机关报告工作 四、接受审议机关审查第二章 资金机制的运作规则 第一节 资金来源 一、发达缔约方出资 二、非发达缔约方出资 三、其他资金来源 第二节 资格标准 一、国家资格 二、项目资格 第三节 业务程序 一、业务战略 二、业务规划 三、项目类型 四、项目周期第三章 资金机制的功能 第一节 整合不同国家利益 一、非发达国家参与多边环境协定 二、发达国家提供新的额外资金 三、非发达国家环境执法水平的改善 四、非发达国家资金分配的制度化 第二节 完善国际环境治理 一、国际环境治理 二、组织整合 三、规则发展第四章 综合资金机制 第一节 气候变化 一、资金机制补偿的成本 二、资金机制的演化 三、全球环境基金信托基金 四、气候变化特别基金 五、最不发达国家基金 六、适应基金 七、资金的充足性 八、小结 第二节 防治荒漠化 一、全球环境基金信托基金 二、全球机制 三、资金的充足性 四、小结 第三节 持久有机污染物 一、总体政策和资格标准 二、加拿大POPs基金 三、小结 第四节 生物多样性 一、总体政策和资格标准 二、资金的充足性 三、小结第五章 专门资金机制 第一节 作物遗传资源 一、多边系统 二、全球作物多样性信托基金 三、小结 第二节 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利用 一、小额赠款基金 二、特别基金 三、小结 第三节 世界遗产保护 一、世界遗产基金 二、特别基金 三、小结 第四节 臭氧层保护 一、多边基金 二、经济转型国家 三、小结第六章 中国的利益所在和相应策略 第一节 国际层面 一、资金供应和需求 二、拓宽资金来源 三、参与制定规则 第二节 国内层面 一、项目管理 二、项目资格 三、项目技术结论 一、资金机制的法律性质 二、资金机制体现的原则参考文献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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