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书采用比较分析和跨学科综合研究的方法,论述关于证据能力规定的法律冲突,分析冲突产生的背景和影响因素,研究冲突的解决方法,并对我国国际民事诉讼证据能力相关立法提出建议。 ——编者 |
| 尹伟民女,1972年出生,辽宁营口人,法学博士,副教授,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基础法学系副主任,硕士生导师。
近年来,在《当代法学》、《中国海商法年刊》等杂志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其中有代表性的有《简议海事诉讼中的初步证据》、《简议船舶碰撞案件中的证据披露规则》、《国际民事诉讼中证据能力的冲突及其法律适用》等。 参与出版著作7部,主要有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的《海商法专题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修改建议稿、条文、参考立法例、说明》,北京大学出版社的《刑事诉讼法学》等。 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律统一问题研究”,司法部项目“中国海商法基本理论问题研究”及多项交通部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 |
| 引言 第一章 国际民事诉讼中证据能和的基本问题 第一节 证据能力的界定 第二节 证据能力的功能 第三节 证据能力规则的历史沿革 第四节 国际民事诉讼中证据能力的基本 第二章 证据方法冲突 第一节 证据方法积极限制规定的冲突 第二节 证据方法消极限制规定的冲突 第三节 证人资格规定的影响 第四节 证据方法协议规定的冲突 第三章 传闻证据证据能力冲突 第一节 传闻证据的界定 第二节 英美法对传闻证据证据能力的规定 第三节 大陆法对传闻证据证据能力的规定 第四章 非法证据证据能力冲突 第一节 民事非法证据证据能力的内涵及其确定要素 第二节 民事非法证据证据能力的规定比较 第三节 我国法律规定及典型案例 第五章 逾期证据证据能力冲突 第六章 域外证据证据能力冲突 第七章 证据能力冲突的影响因素 第八章 证据能力冲突的解决途径之证据能力规定的全球一体化 第九章 证据能力冲突的解决途径之法律适用 第十章 我国国际民事诉讼中证据能力问题现状分析及立法建议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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