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书主要对刑法理论中的主观主义立场和客观主义立场在各领域内的具体表现进行评析,具体内容包括犯罪故意、犯罪过失、客观归责理论、保证人理论等。本书能够为内地学者进一步了解德国刑法理论中的基本问题发挥重要作用。作者深入研究的客观归责理论、保证人理论等问题在内地已经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本书的研究深度在这些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
| 许玉秀,台湾政治大学法律系学士、硕士。德国弗莱堡大学刑事法学博士。历任私立东海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政治大学法律系副教授,现任政治大学法律系教授。 |
| 1. 走出主观与客观的迷思——一个(不(太)不)谦虚的尝试 2. 客观的故意概念?——评德国的间接故意理论 3. 区分故意与过失——论认识说 4. 探索过失犯的构造——行为人能力的定位 5. 检验客观归责的理论基础——客观归责理论是什么? 6. “最高法院”1989年台上字第3693号判决的再检讨——前行为的保证人地位与客观归责理论初探 7. 论西德刑法上保证人地位之实质化运动 8. 前行为保证人类型的生存权?——与结果加重犯的比较 9. 台湾地区“环境刑法”规范的过去、现在与未来 10. “水污染防治法”的制裁构造——环境犯罪构成要件的评析 11. 两德统一条约中若干刑事法问题的检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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