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书厘清了实证主义与自然法两种观念和立场,引入了自然法观念,即突破“权利冲突”的概念坚冰,在“自由意志冲突”的层面深入分析发生冲突之人格权与“人之本体”之间的关系,则应当成为我们辨析“权利阶位”、界定冲突权利之边界的出发点。 |
| 张翔,1969年4月出生,陕西临潼人。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1991年获西南政法大学学士学位,1997年获西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2006年获清华大学博士学位。研究方向为物权、人格与人格权,在《法学学研究》《法律科学》、《法商研究》等法学核心刊物,发表论文十余篇。 |
| 第一章 引言/1 1.1 选题意义/1 1.2 研究动态/3 1.2.1 关于人格与权利能力的区别/3 1.2.2 关于人格与权利能力的基础/5 1.2.3 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关系/6 1.2.4 关于人格权的基础/7 1.2.5 关于身份与家庭理论/9 1.2.6 关于人格、身份的社会学意义/11 1.3 人格概念的界定/12 1.3.1 人格概念的历史与现实的语境/12 1.3.2 人格技术的逻辑结构及其社会意义/13 第二章 历史的谶言:罗马法人格技术的形成与构造/18 2.1 血缘身份:人格基础的起源/19 2.1.1 自然血缘与拟制血缘:生物学意义上的人格基础及其社会化的萌芽/20 2.1.2 以血缘为基础的氏族人格的平等性特征/21 2.2 近亲血缘的产生与平等人格的异化/23 2.2.1 私有财产与家庭身份/24 2.2.2 职位世袭与贵族身份/27 2.3 罗马城邦国家公法人格的基础及其发展/29 2.3.1 国家对于公法人格基础的重新整合/29 2.3.2 罗马法公法人格二元格局与契约的社会组织功能/35 2.4 罗马城邦国家的私法人格的基础及其发展/37 2.4.1 家庭身份与公民身份:私法人格与公法人格的对峙/37 2.4.2 家父权的弱化与罗马法私法人格二元格局的发展/41 2.5 实然秩序的伦理评判:希腊哲学与伦理人格观念/44 2.5.1 作为人格应然基础的“善”与“正义”/45 2.5.2 古代自然法思想/54 2.6 小结/63 第三章 近代伦理人格的社会背景:中世纪的人格秩序及其在近代民族国家的演变/66 3.1 采邑制与人格上的契约观念/67 3.1.1 采邑制/67 3.1.2 以契约为纽带的人格技术/70 3.2 教会法与人格平等的观念/74 3.3 商业力量与政治自由/78 3.3.1 市民人格:脱离了土地束缚的政治自由/79 3.3.2 商人人格:商品经济与城市工商业者/82 3.4 商业力量与绝对君主制民族国家的建立/85 3.4.1 世俗王权的振兴与教会的衰落/86 3.4.2 采邑庄园制的瓦解与民族国家的建立/87 3.5 绝对君主制国家的贵族与平民——法国与英国的比较/90 3.5.1 排他性的血缘:绝对君主制法国的贵族人格/91 3.5.2 多元的人格基础与淡薄的人格色彩:绝对君主制英国的贵族人格/94 3.6 小结/99 第四章 近代伦理人格的思想基础:近代自然法/101 4.1 意识形态由“神文”向“人文”的转变/102 4.1.1 奥古斯丁与托马斯·阿奎那:经院哲学视野里的人/102 4.1.2 世俗化与绝对王权:与绝对君主制国家相适的意识形态/108 4.2 近代自然法思想的演进脉络/116 4.2.1 自然状态与自然秩序/116 4.2.2 自然权利的特殊领域:家庭关系与奴隶制/121 4.2.3 社会契约:国家的基础及其与人民的关系/125 4.2.4 人类不平等在国家中的范围及其产生的根源/136 4.3 小结/144 第五章 伦理哲学下的近代实在法与伦理人格/147 5.1 公法人格的伦理基础:人格的平等性与政治特权/148 5.1.1 公法伦理人格的平等性/149 5.1.2 财产政治特权与性别政治特权的兴衰/150 5.2 私法人格的伦理基础:家庭身份与市民社会人格/154 5.2.1 个人生活领域的分化:市民社会与家庭的分立/154 5.2.2 家庭身份:人格人之间的身份关系/155 5.2.3 自然秩序与自然法典:民法典中的自然伦理人格/160 5.3 权利能力:私法人格伦理基础的法律实证主义化/168 5.3.1 历史法学派:民族精神与法学/169 5.3.2 学说汇纂法学:潘得克顿体系的法典化与法律实证主义/171 5.3.3 权利能力:法律人格的实在法基础/173 5.3.4 “绝对命令”与权利能力的伦理基础/176 5.4 伦理人格的法律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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