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欧爱民,男,1969年生,湖南武冈人。1999年湘潭大学法学院硕士毕业,1999年至2003年在湖南文理学院法学系工作,2003年考入武汉大学法学院,攻读宪法学与行政学博士学位。现为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考研室主任、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主要从事宪法学与行政学的教学与科研工作。近年来,在《法学评论》、《法商研究》、《法制与社会发展》、《社会科学研究》等学术刊物发表文章近四十余篇。出版专著1部、合著1部,副主编《宪法学》2部,参编《宪法学》2部。现主持多项教育部、司法部、省社会规划办课题。 |
| 内容摘要 表目次 引言 第一章 宪法的实践品格:基本理念 第一节 宪法是生活之法 第二节 宪法是精细之法 第三节 宪法是制度之法 第四节 宪法是技术之法 第二章 宪法实践的宏观原则:问题资格 第一节 政治问题不审查原则 第二节 咨询意见之禁止原则 第三节 穷尽其他救济途径原则 第四节 宪法判断回避原则 第三章 宪法实践的宏观原则:审查态度 第一节 法律合宪性推定原则 第二节 法律合宪性解释原则 第三节 明显违宪原则 第四章 宪法实践的技术方案:形式问题与分析方法 第一节 个案法律之禁止原则:两步骤分析法 第二节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三步骤分析法 第三节 法律明确性原则:三层级分析法 第四节 法律保留原则:重要性分析法 第五节 正当程序原则:三步骤分析法 第六节 制度性保障原则:二元结构分析法 第五章 宪法实践的技术方案:实质问题与分析方法 第一节 不当联结之禁止原则:本质分析法 第二节 比例原则:三阶段分析法 第三节 平等保护原则:目的—手段分析法 第四节 核心内容保障原则:三步骤分析法 第六章 宪法实践路径的技术公式:美国公式与德国公式 第一节 美国公式:三层级分析结构 第二节 德国公式:二元分析结构 第三节 两大公式的缺陷分析 第四节 统一公式之可行性分析 第七章 宪法实践路径的统一公式:五步骤分析法的构建 第一节 五重审查基准的建构 第二节 审查三因子的厘清 第三节 审查分值的分配 第四节 审查量数的计算 第五节 模拟案件的操演 参考文献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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