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法学导论是从宏观上概括论述法和法学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对法或法律的学习和研究具有引导和指导意义的法学入门课程。本书分两篇,阐述了法与法律、法律规范与法律体系、法的形式与种类、法律效力和法律解释、法律关系、法与其他社会现象、法的发展、法系、法学概念、法学历史等内容。 |
| 卓泽渊,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副主任。中共中央党校法政治学方向博士研究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 已发表学术论文100多篇,出版学术专著《法律价值》、《法的价值论》、《法的价值总论》、《法治国家论》(3版)、《法治泛论》共5部,以及《法学教授精讲:法理学》VCD一套,主编《法学导论》、《法理学》教材一套(各4版),总编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小全书》,总主编《法学论点要览》(10卷),副主编《马克思主义法学新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问题研究》,参编国家教委《法理学》教材,副主编司法部《法理学》教材等。 1963年3月生于重庆市长寿区云台镇的农民家庭。1980年进入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学习,1984年毕业留校;1987年进入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理论专业攻读硕士学位,1990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再度留校任教;1991年晋升讲师,1993年破格晋升副教授,1995年破格晋升教授。1997年申请、2000年6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得法学理论博士学位。1999—2003年任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曾兼任《现代法学》主编。先后入选中国“跨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2000年),第二届中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1999年),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1999年),司法部优秀教师(1993年),司法部法学教育优秀育人奖获得者(1999年),重庆市九五立功奖章获得者(1999年),重庆市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2000年),公众投票遴选的重庆市十大职业道德建设标兵(2001年)。曾当选和担任重庆市沙坪坝区人大代表,重庆市人大立法咨询委员,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01年8月—2002年7月任加拿大约克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2003年10月根据组织决定调入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工作;2003年成为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实施工程法学学科组主要成员;2004年入选宣传文化系统首届“四个一批人才”。 |
| 导言 一、法学导论的概念 二、法学导论的地位 三、本《法学导论》的特点 四、学习法学导论的意义 上篇法 第一章 法与法律 第一节 法与法律的含义 第二节 法的基本属性 第三节 法的本质 第二章 法律体系 第一节 法律体系与法律部门 第二节 法律部门的划分 第三节 主要法律部门 第四节 法律体系的建构 第三章 法律要素 第一节 法律要素与法律规范 第二节 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 第三节 法律规范的种类 第四章 法律形式与效力 第一节 法的形式 第二节 法的种类 第三节 法律效力 第五章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 第一节 法与经济基础 第二节 法与政治 第三节 法与道德 第四节 法与科技 第六章 法的发展 第一节 法的起源 第二节 法的历史类型 第三节 奴隶制法 第四节 封建制法 第五节 资本主义法 第七章 法系 第一节 法系的划分 第二节 大陆法系 第三节 英国法系 第四节 其他法系 第八章 法律方法 第一节 法律解释 第二节 法律推理方法 第三节 案例分析方法 第九章 法律关系 第一节 法律关系概述 第二节 法律关系主体 第三节 法律关系内容 第四节 法律关系客体 第五节 法律事实 第十章 法律行为 第一节 法律行为概述 第二节 法律行为的类别 第三节 行为的法律调控 第十一章 法制 第一节 法制的含义 第二节 法制的环节 第三节 法制与法治 下篇法学 第十二章 法学概念 第一节 法学定义与性质 第二节 法学的功能 第三节 法学与其他学科 第十三章 法学历史 第一节 法学的产生 第二节 西方法学的历史发展 第三节 西方现代资本主义法学 第四节 中国法学的历史发展 第十四章 法学体系 第一节 法学体系概述 第二节 法学学科类别 第三节 边缘法学 第四节 主要法学学科 第十五章 法学方法 第一节 法学方法的意义 第二节 法学方法的发展 第三节 一般的法学方法 第十六章 法学教育 第一节 法学教育的目的 第二节 法学教育的概况 第三节 法律教育与法律人才 第十七章 法律职业 第一节 法律职业特征 第二节 法律职业资格 第三节 法律职业伦理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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