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蔡元庆,1969年生于山东省青岛市,日本广岛大学法学博士,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律系副主任。1991年毕业于山东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系,1993年赴日本留学,先后就读于日本熊本大学和广岛大学,分别师从植村启治郎教授(已故)和片木晴彦教授,研究商法。1997年获日本熊本大学研究生院法学研究科法学硕士学位,2000年获得日本广岛大学研究生社会科学研究法学博士学位。2000年4月至2001年3月,担任日本广岛大学法学客座研究员。2001年4月调入深圳大学法学院工作,主要从事民商法,特别是公司法的研究。曾在《广岛法学》(日本)、《现代法学》、《法学》、《法学评论》、《政治与法律》以及《海外事情研究》(日本)等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并主编《公司法》教材。代表作品有:《董事责任的追究与经营判断的原则》、《董事责任保险制度和民商法的冲突与协调》、《日本董事责任免除制度的新发展》、《日本大公司监督制度的改革》等。其中数篇论文分别被《高校文摘》,人大报刊、资料复印中心转载。 |
| 第一章 董事的经营责任概论 第一节 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的董事会和董事 第二节 公司董事的义务 第三节 董事的责任 第四节 董事责任的追究及其所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 美国的经营判断原则与董事的经营责任 第一节 美国法上注意义务的基准 第二节 经营判断原则的含义及其理论依据 第三节 适用经营判断原则的要件 第四节 经营判断原则的机能 第三章 美国法上对董事经营责任的追究 第一节 美国的股东代表诉论制度概述 第二节 美国股东代表诉讼中原告的提诉资格 第三节 股东代表诉讼中的诉讼请求规则 第四节 特别诉讼委员会制度和股东代表诉讼的终止 第四章 美国法上对董事经营责任的救济 第一节 美国的公司补偿制度 第二节 美国的董事责任保险制度 第三节 董事责任保险危机及其救济措施 第四节 美国的董事责任免除、责任限制制度 第五章 日本法上的经营判断原则 第一节 概论 第二节 日本公司法理论中的经营判断原则 第三节 经营判断原则在日本司法实践中的运用 第六章 日本法上董事经营责任的追究——以诉权滥用的防止为中心 第一节 日本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概述 第二节 诉权滥用的含义 第三节 担保提供制度与诉权滥用的防止 第四节 日本完善股东代表制度的新动态 第五节 董事的经营责任与监督制度的改革 第七章 日本法上董事经营责任的救济 第一节 日本的董事责任的救济 第二节 日本董事责任免除及限制制度及其发展 第八章 完善我国董事经营责任追究机制的思考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我国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与滥诉防止问题 第三节 我国引入经营判断原则的几点思考 第四节 董事责任保险和责任限制制度 参考文献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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