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每个人都有一段铭心刻骨的情,每个人都想从此朝朝暮暮,可惜,每个人最后都要失落于痴心。《爱情俯冲》,俯冲的不是爱情,而是人性。 这本小书,仿佛是佛家所说生、老、病、死、爱别离、憎恨会、求之不得人间这七种苦难的文字写真集,看了让人叹息、让人黯然神伤,但,泪水常常可以冲涤心灵,让人清醒——这才是作者想要,更是作者想给读者的。 |
| 看闺蜜们怎么说(代序) 阿芳 惠玲 帮主 波霸 大师 赵女 二红 茹姐 高总 姑婆 国庆 海英 花子 皇上 回回 金女 菊花 苦瓜 老路 老木 黎叔 立夏 莲子 满爷 美四 萍萍 小敏 荣哥 释儿 双喜 四叔 素素 桃子 婷婷 五婶 蓉蓉 小白 小建 小薇 小齐 小青 海鸥 小云 小昭 雪梅 艳丽 英姿 占英 扬子 小亮 米兰 后记 编辑手记 |
| 文字汪洋里的一条鱼 许戈辉(著名电视节目主持人) 有道是“文如其人”,可鱼顺顺正相反:读她的文字,你脑海里出现的是一个犀利洒脱、颇为时尚的形象,见了她本人你才不由得在心底感叹:“家庭煮妇”的戏称倒真是“名副其实”。 第一面我就喜欢上了鱼顺顺,她让我想起了我的表姐。在我还没上小学的时候,大我十多岁的表姐是所有长辈嘴边的“好闺女”——在学校是好学生,在工作中当标兵,成了家更是一心扑在丈夫孩子身上,是谓“里里外外一把好手”。 虽然鱼顺顺自己说她只不过写了点三十多岁女人的日常生活和心里话,但是这里面学问可大了。我的体会,鱼顺顺同志在水里冒出的泡泡都泛着智慧的光芒呢。 这第一个光芒的泡泡是自信,它除了渗透在顺顺的字里行间,也体现在她的举止言谈。那天录节目之前我们的发型师把她的长发盘了起来,旁边的人连说好看好看,鱼顺顺却轻轻柔柔但十分坚定地要求:“还是像我平时那样随意扎个马尾巴吧,要不我都认不出自己了。”瞧瞧,做自己,这是大腕儿才有的谱儿,而鱼顺顺在此前从来没有接受过电视采访。 这第二个光芒的泡泡是勤勉。你想啊,如果只埋头苦干而不抬头看看低头想想,时间久了鱼头变愚头,再娇媚的美人鱼也有干涸在岸上的那天;反之,如果整天光说不练,老公没人伺候孩子没人调教,那一个家庭就不是塌了半边天而是整个天。于是乎在“desperate housewife”(绝望主妇)的队伍越来越庞大之时,鱼顺顺可不落俗:她白天抡勺子铲子,晚上挥笔杆子,把每天的柴米油盐换着花样地炒,居然炒出了“鱼氏”风味菜,不仅让你吃了还惦记着,有时还可以当药治心病呢。更重要的是,她白天照料了家人,晚上满足了自己。 这第三个光芒的泡泡是知足。女人啊,最可爱的地方是爱幻想,最可恨的地方是不肯接受现实。所以,不管是挎着买菜布口袋的一类,还是挽着LV的一族,总有叹不完的气,发不完的牢骚。于是乎,烦恼像老婆眼角的皱纹那样越来越多,快乐像老公头顶的毛发一般越来越少。咱们的鱼顺顺,偏偏就掌握了老祖宗悟出的人生奥秘一知足者常乐,尽管她的内心一定也有小小的渴望和不甘,不然,我们就不会在文字汪洋里看到这么一条鱼了。 顺顺也是一俗人 老探戈(星岛新闻网总编) 很难相信,拥有千万“鱼粉”的著名博客鱼顺顺,居然自称她是我的粉丝。所以,当顺顺让我为她新出的书作序,我就感到相当尴尬。写,不是;不写,也不是——毕竟和顺顺是老朋友,打从差不多四年前就在一起混博客,而且相当熟络,以顺顺时下在国内博客界的地位,人家张嘴相请,我无论如何不好驳人家的面子,所以,只好序一下。 按网络通行的人群分类法,顺顺算是正经的草根,而在网络之外的现实生活中,顺顺也确实平民得可以。家庭煮妇或者家庭妇女,顺顺给自己的这个定位,决定了她的确是平凡得不能再平凡,估计顺顺的街坊四邻看着她天天带着那对叫做正好的龙凤胎在大院或街上遛弯儿的时候,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个女人是天下千万“鱼粉”的头儿。 在家呆着不用上班的生活,让顺顺有足够的时间写博客与想事儿,’于是,顺顺的博客高产与质优就不足为奇。对于一个立志于博客事业的人来说,顺顺所拥有的大把时问让人羡慕,甚至会觉得顺顺生活的中心就是她那个点击量已经过了千万的博客。其实,这里面有很多的误解。俗话说:“苦乐白知。”子非鱼,安知鱼之喜怒哀乐? 《爱情俯冲》写俗人情事,里面的人以及他们的故事,有些是顺顺亲眼所见亲耳所闻,有些则是网络上听来的倾诉——顺顺是个很好的倾听者,而且是个经常剑走偏锋的出主意者,所以很多人都信赖她,愿意把自己的隐私讲给她听,一方面希望她作一个树洞,另一方面也不介意她把这些听来的故事改头换面地曝光出去,是之谓信任。信任这东西,在现下的这个世界上已经越来越难得了,而这,也恰好说明了顺顺与“鱼粉”之间的和谐关系——这一点,倒是蛮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国策。 《爱情俯冲》里的故事,三年多以前我就读过,那时候顺顺还是籍籍无名的小博客,没有像现在这么火。我是做编辑的,而且属于眼睛比较毒的那种,看过几篇之后,就对顺顺说,照这个路子写下去,能成。所以然者何?原因无非有三: 其一,写人,而且是我们周围司空见惯的俗人。人,是喜欢看人的动物,尤其喜欢看和自己没什么关系的陌生人。这里面大约有两个原因:一来看别人怎么过,二来拿别人跟自己做个比较,唏嘘感叹,或者幸灾乐祸。 其二,写事,而且那些事情看似不同凡响,但都实在发生。这让人感到,这些奇人奇事原来不单单发生在小说里报纸上,而且实实在在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一一隔壁的二丫、对门的三秃子,原来都是有故事的人。这样的发现,其实满足了人们的窥视欲,谁不愿意瞧个新鲜看个热闹呢? 其三,文字好。当然,这一点可能会引起一些争议,但我相信,这个判断可以得到广大“鱼粉”的强烈支持。这些故事的文字,符合我一贯提倡的观点,即文字要口语化。古人读书读文章,讲究一个“朗朗上口”,否则就是“拗牙聱齿”。顺顺的文字便是这一路,读着就像听人说书讲故事,又仿佛跟要好的朋友一起八卦。 现在顺顺的文字果然要结集出书了,这说明我当初的这三点判断没错。我这么说,似乎有王婆的嫌疑,但是,这也恰恰证明了一个真理——是金子总会发光的。而好东西,总会得到人们的认同,例如陈年佳酿。 顺顺是个俗人,喜怒哀乐得都很平凡很家常。这点其实很重要,它决定了顺顺在写本书中这些人与事的时候所采取的视角——平视;而这本书里涉及的人和事,如果用俯视或仰视角度,则绝不会有现在这样的味道。 其实,我们都是俗人,而世界就是由俗人构成的。不知道顺顺是否赞同这一点,但我,无论作为一个老朋友还是作为一个博客,无论是作为一个编辑还是作为一个读者,都希望顺顺能够这样坚定不移地“俗”下去。能不能登大雅之堂,那是仁者智者所见不同的事儿;对于一个博客来说,广为流传才是最重要的,顺顺现在的火,证明了这一点。毕竟,顺顺博客那上千万的点击量,说明人民还是热爱和需要鱼顺顺的。 至此,这篇序算是交了差,我也该翻开这本书,做一回“鱼粉”了,请不要打扰我,谢谢。 “顺”手拈来是文章 连谏(时尚小说作家) 遇到顺顺,大约在前年,在搜狐博客。当时,很是讶异于这个博客的点击率,顺手就打开了,读着读着,就被这小女人给折服了。 然后,就认识了顺顺;然后,才知道,那时的顺顺已经是博名誉天下了;再然后,她上了凤凰卫视许戈辉的访谈,只是,我家收不到凤凰卫视,就没看成,至今仍是我的遗憾。 其实,至今我依然未与顺顺谋过面,期间,她曾来青岛录制节目,只是我正忙着某件事,就错过去了,但因为常看她的文字,我自诩是了解她的。 顺顺是文字的天才,不然,一悠闲的小妇人,不过是写博自娱,没炒也没闹点吸引眼球的炸弹式绯闻,怎就一不小心把自己写成了名人? 文字是些小方块,落到好作者手里,方块们才有了魅力,那些被古人与今人沿用了几千年的文字,在顺顺手里就像驯服的“小兽”,该乖顺的时候,像干净透明的小孩子们在晒太阳;该风情的时候,像群妩媚的女子,妖娆着,挠人心尖…… 在《爱情俯冲》里,顺顺写尽身边红男绿女,或幸福或悲伤或平淡,都成了表象。因为透彻,顺顺清楚地知道那条盖在一男一女身上的花被子下面有什么内容,她用文字把它们抖搂出来,不粉饰并不是让你绝望,而是让你醒着,别稀里糊涂地装幸福的蒜,直到祸事临头才流着鼻涕眼泪控诉被幸福的假象坑了。 在爱情里,幸福与痛苦都是不打紧的事,要紧的是,要醒着。 够惊世骇俗的《不脱不色》,所有道貌岸然的行止,都被顺顺剥了皮,这层皮不是什么人都能剥的,不仅需要好胆量,还要有内功,得有好见地,剥得让人边咝咝地咬牙忍着疼,边拍案叫好,宛如身上一顽固老痈被眼明手快的医生一刀斩去得快哉。 人性的阴暗谁都有,它的存在与发作都不可怕,最可怕的是以为世上只有阳光。顺顺告诉我们的就是:有站在阴暗中抱怨的工夫,不如转出来晒晒太阳。 《无主情书》大多我是读过的,与《爱情俯冲》和《不脱不色》相比,情书的文字,温婉得干肠百转。这些情书,应当说,是一个女人写给各种各样的男人的,是一个女人对自我的剖析、对爱情的救赎,更是一个女人对爱情的道白,有些许伤感,但不哀怨,值得天下男人皆来阅读。读完这些,或许他们就懂了女人,这个世界也将因此而安静。 再读顺顺的《情事因缘》,时常忍俊不住禁喷然而乐,无论问题多么纠结,到了顺顺这里,全成了冷幽默,笑,尔后,茫然。所有对与错,都没有绝对,只有相对。 生活就是一活色生香的聚宝盆,顺手拈来即是文章,它们的主人是一对龙凤胎宝贝的妈妈,是一个男人的好妻子,更是一个让文字拥有了引爆力的好作家。顺顺的书,是她用睿智与通达送给读者的好礼物。 鱼顺顺其实是狼横横 王少磊(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以前我从不认为,一个女的除非她是徐静蕾,可以光靠作文就获得人气。所以在搜狐TOP 10看到“鱼顺顺”,便想点进去——看看类似木木的乳房、流氓燕的胴体。结果自然是比较生气。一个穿汗褂的“墨镜儿”凝视大海,文章全是怎样捕获爱人的心、跟青年朋友谈理想,还有离婚的女人要坚强……根本没有乳房和胴体。 我查了下《传播学教程》,结论是她绝不能火即便搜狐抬举。一个女的,指定真名叫王翠萍还是李玉芬,却偏偏翘起兰花指,管自个儿叫什么黄花鱼。500篇博文标题全七字儿,《我们需要婚姻吗》、《集思广益帮帮她》,甚至《甩掉男人的绝招》;第一人称单数都“俺”罢了,还动辄自云“半老煮妇,专职家务”,全不顾虚拟社会的桃色想象;另外两千字的博文愣不安一个生词(我平常,一再强调“文字须有陌生感”),就紧着用解放初妇女识字课本里的那几个字来码。更可恶的是装知心姐姐和周树人。我们听过李泽厚、朱伯儒、曲啸、张海迪、何阳、李阳、杨立伟、聂海胜,谁还要听你丫的“煮妇”讲人生哲理? 当时很想就这么搂几砖闪人。因为,从此不好用“我是个男的又不能脱”来为自己荒凉的人气开脱自嘲了,也不好用我师傅传我的经典讲稿忽悠学生了。鱼顺顺,你不仅蹂躏了写作学也蹂躏了我! 于是乎我此起彼伏,痛定思痛,耐心揣摩,活学活用。 我们一度认为自己学过英语,但其实只学会了完形填空。我们学会了算术、代数、几何、三角,但在菜市场上还是吃亏。作文训练是打2年级开始的,从记一件小事到我的爸爸,一直写到试论浅析略谈和也说。令人沮丧的是,我们不会写病假条、情书、住房申请以及家长意见。 鱼顺顺这个人,便宜就便宜在读的书少。阅读理解、微分积分、托物言志和先抑后扬……这些一点也没有玷污她。她信手拈来信口开河信马由缰信口雌黄。在我的写作课上,她现在被用来作为案例和典范:法无定法文喜不平羚羊挂角大道无形。鱼顺顺同志可以证明,没有最好的修辞和结构,只有相对于特定读者的感染和击中。 我们学会的传播学,只是传播学的书面定义。我既不能在课堂上征服学生,也不能在博客里征服网友。鱼顺顺曾经是一位广播工作者,她懂得“互动”和“现场”,知道怎么把人话说得像人话。而我们在高校的大部分努力,就是学习怎么把人话说得不像人话。 鱼顺顺虽然叫“鱼顺顺”,实际上很该叫“狼横横”。她对于被粉饰的东西有最清醒的认识,完全不同于一般女性杂志里的燕语莺声。她对于装腔作势,有最彻底的批判,但又丝毫没有愤青的偏执和傻冒。她对稿费的热爱,跟齐白石和我—样真实深切。我喜欢热爱稿费的人,不喜欢写字为装点门脸的小女子—一而鱼顺顺谌至有时候假装粗鲁。在MSN上,跟她的交流不需要成本,这样的女的,全世界我认识的不超过仨。 顺着这个脉络下去,不可避免地要走进先抑后扬了。明眼人,早就看出来我练就的把式:谁不知道你是鱼顺顺的闺蜜,先装着糊把牛粪再献朵鲜花?那好,为了文本改革超越自我,下面再一波三折糊抛狗屎吧。 鱼顺顺,吃亏就吃亏在读的书少。这使她在蔑视权威的同时,也有反智主义的倾向。雅驯的词语虽然并不比大白话高尚,但也决不应该天生比后者下贱。使用生词的人并不总是装酷,因为有一些时候,对于一些读者,那可能是最好的选择。有鉴于此,我由浅入深开了点书目给她,包括《儒林外史》、《发现太平洋》、《叫魂》,还有我的博客。 从纸上到网络再到纸上 木木(著名博客,专栏作家) 人生有二大爽事。一是有人要出书,你为他写序;二是有人死了,请你为他作悼词,写墓志。当然,于后者而言,死者万万不能是自己的亲人和朋友,否则就没意思了。之所以说爽,是因为:第一,能显摆自己的身份。你想啊,如果你不是一个有声望的家伙,谁会请你写序写墓志啊?第二,可以肆无忌惮地乱吹,即便吹捧得有些过,也是可以原谅的。 可能因为年龄问题,我至今没有帮别人作过悼词,墓志倒是写过,我的一个同学,但这人目前还活着。我更喜欢帮别人写序,并暗暗觉得自己似乎有这癖好。我曾经给N个人写过N篇序,虽然真能印成铅字和书一起出版的,并不多。 读大学那会儿,同学中有很多文学爱好者,男的写武侠,女的写言情,怪人写诗歌。我既不喜欢写小说,也不会写诗,就想着替他们写序。他们的创作热情很高,我的创作热情更高。通常是,他们的小说还没写好,我的序就已经完成了,甚至还会觉得写一篇序不过瘾,最后连后记都帮他弄了出来。我写的序,那些家伙没有—个不满意的。在我的序里,他们—个个比金庸还金庸,比琼瑶还琼瑶。但,很可惜,那些充满伟大构想的小说,居然没有一篇能顺利完成,更别提出版了。而我那些精心炮制出来的序文,最终也和他们的小说—起,在大学毕业的时候,丢弃在了母校的某个垃圾筒里。直到前些年,有一位自学成才的朋友,东抄西凑弄了一本“木工手册”之类的书,居然也能出版。他找到我,希望我能给他的处女书写篇序。我又是感动,又是惭愧。感动的是,他居然知道我善于写序;惭隗的是,木工这玩意儿是很专业的东西,我不懂啊,怎么写?朋友倒也不谦虚,说,那就写写他是如何自学成才的。我觉得有些道理,最后,毫不客气地把他吹成了鲁班第二。这本书据说卖得很好,深受广大民工朋友的喜爱。唯一的遗感是,书在出版的时候,我的名字被换成了某个领导的大名。 所以,当去年鱼顺顺告诉我说,她在网络博客上的文章要结集出书,我便自告奋勇地揽下了写序的活。在我看来,今日网络上的写作,其所具有的立场、精神、态度、方向、门槛、尺度,其所呈现出的自由、随意、纯粹、神秘、突破、热闹,像极了当初大学时代的宿舍文学、抽屉文学。顺顺的博客出书,让我想起了那些丢弃的文稿。它们未能保存到网络普及的博客时代,真是可惜了。相差的时间其实也不长,如果是今天,我相信我那些同学虽不一定个个都能像顺顺一样成为名博,但至少也是精彩的。这是一。第二,顺顺是我比较相熟的网友,转眼问,认识也有两年多了吧。人好,值得写。貌相好,性情更好,讨人喜欢,更讨人尊敬。网友中谁要是遇到点感情挫折了,或者家庭不和,都愿意和她说,她有耐心,也懂。帏幔床第,厨房内外,就没有她不明白的地方。所以,粉丝无数,网友遍天下。第三,她的文章我喜欢,写得确实是好,内容特贴近生活,语言特有味道,和莫言一个路数,一看便知是从齐鲁大地上冒出来的文字,直白易懂,却又不失风趣和女性特有的温情、敦厚。好看,耐看。男人看了要上瘾,女人看了还想看。有这样几点,如果我不写点什么,那岂不是太遗憾了? 但没想到好事多磨,顺顺出书这事一等就等了一年。现在,终于可以问世了。而我原先准备的一套赞美之词,却几乎忘了精光,依稀记得的,只有这十六个字:篇篇锦绣,字字珠玑;网文铅印,必推顺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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