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法律掌中宝系列”是一套小型实用法规汇编,着眼于为普通百姓和法律院校师生解决实际问题、学习相关课程时便利地查找相关法律依据。 本系列教材选取与日常生活和教学关系密切的常用法规,以之为核心,将与其相关联的法律法规分类汇编,最大限度地突出本丛书的实用性与易用性。 |
|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与依据】 第二条 【调整范围】 第三条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第四条 【平等保护原则】 第五条 【物权法定原则】 第六条 【物权公示原则】 第七条 【公序良俗原则】 第八条 【本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及其例外】 第十条 【登记机构与统一登记制度】 第十一条 【申请登记必要材料】 第十二条 【登记机构职责】 第十三条 【登记机构禁止从事的行为】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的时间】 第十五条 【物权效力与合同效力的区分】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效力及其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簿与权属证书的关系】 第十八条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复制】 第十九条 【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 第二十条 【预告登记】 第二十一条 【登记错误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登记收费】 第二节 动产交付 第二十三条 【动产物权交付生效】 第二十四条 【特殊动产变动的登记】 第二十五条 【动产物权受让人先行占有】 第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指示交付】 第二十七条 【动产物权占有改定】 第二节 其他规定 第二十八条 【法律文书、征收导致的物权变动】 第二十九条 【继承或者受遗赠导致的物权变动】 …… 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编 所有权 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七章 相邻关系 第八章 共有 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编 用益物权 第十章 一般规定 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十二章 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第十四章 地役权 第四编 担保物权 第十五章 一般规定 第十六章 抵押权 第十七章 质权 第十八章 留置权 第五编 占有 第十九章 占有 附则 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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