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梁慧星,1944年出生在抗战大后方的川西岷江之滨。1962年毕业于青神县中学。196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1968年起在云南省昆明市农用轴承厂工作,先后担任过劳资干事、工会宣传士事。1978年,得到西南政法学院张序九教授和云南大学屈野教授的辅导,考取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师从王家福教授。1981年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留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研究所民法经济法研究室从事民法学研究。1983年担任助理研究员;1985年担任法学研究杂志副主编;1988年普升研究员,担任民法研究室.. << 查看详细 |
| 第一编 法律观念和私有财产的保护 宪法修正案对非公有制经济和私有财产的规定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的几个法律观念 第二编 论民法典 民法典起草中的几个主要问题 第三编 论物权法 物权法草案的几个问题 物权法的基本问题稿 关于物权法草案的若干问题 物权法若干基本制度的解释适用 第四编 裁判的方法 法官怎样裁判案件 第五编 答学生问 民法学习与民法典起草的若干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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