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齐湘泉,男,1955年出生于辽宁省丹东市,祖籍山东省昌邑县。1982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分配到辽宁省司法厅从事政法干部学历教育工作。1985年取得律师执业证。1989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攻读国际私法专业研究生,1992年毕业后留校任教,在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从事国际私法等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至今。自1993年始在北京市信杰律师事务所做兼职律师。1999年被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聘为国际私法课程主持教师、主讲教师。2000年出任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自大学毕业以来,先后在《政法论坛》、《比较法研究》、《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学》、清华法学》等理论刊物发表论文近40篇。主编、参编《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国国际私法立法问题研究》等学术著作、法学教材20余部。 |
| 第一章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基础理论 第一节 “富山海轮”被撞沉没案——涉外民事关系解读 第二节 中国公民王艳在日本能否结婚——法律冲突释义 第三节 巴黎戴高乐机场屋顶坍塌事故两名中国人遇难案、中国乘客LH035航班、LH720航班被 盗,德国汉莎航空公司赔偿案——法律冲突的解决方法 第四节 中国南方公司与美国玩具销售公司玩具买卖合同争议案——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 范围 第二章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渊源 第一节 国内立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主要渊源 第二节 国内判例作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渊源探讨 第三节 国际条约的法律地位与适用模式探讨 第四节 陕西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诉荷兰银行信用证纠纷案——国际惯际在中国适用有关问题 探讨 第三章 中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产生与发展 第一节 中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历史演进与勃兴 第二节 调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的名称及调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学科的名称刍议 第三节 本土化与国际化——中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发展面临的问题 第四章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上的识别制度 第一节 国内民事案件中的识别与涉外民事案件中的识别的联系与区别 第二节 识别是对事实情况或者事实构成的认识过程 第三章 识别的对象与识别的依据 第五章 法律适用规范 第一节 中国游客泰国旅游食物中毒案——法律适用规范的确定 第二节 中国劳工利比亚伽马射线伤害案——连接点的确定与法律适用规范的选择 第三节 “日航事件”——系属公式,法律适用规范的逆向规定 第四节 311次列车与208次列车南翔站相撞案——准据法的确定 第五节 “二奶”所生私生女抚养费追索案——区际法律冲突与准据法的确定 第六节 塑料制品公司合资争议仲裁案、合作经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仲裁案——时际法律冲 突与准据法的确定 第七节 张光辉与卓娅婚姻案——人际法律冲突与准据法的确定 第八节 中国公民忻清菊诉美国公民曹信宝离婚案中国法院能否受理——先决问题辨析 第六章 限制与排除外国法适用的制度 第七章 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 第八章 国籍 第九章 住所与居住 第十章 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第十一章 法人的国籍、住所、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第十二章 涉外法律行为与涉外代理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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