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罗耀培,男,汉族,四川隆昌县人。1927年9月出生。1951年四川大学法律系毕业。曾任中国青年出版社、安徽人民出版社、外文出版社编辑。后调中国社会科学院,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学研究》编辑部副编审、编审、教授。曾兼任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日本国早和妥田大学比较法研究所客座研究员、教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青少年保护法起草小组召集人,青少年立法咨询组成员。1992年10月,经国务院颁证表彰,给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待遇。
长期从事青年工作和法学研究工作。学术专长攻宪法和行政法。1979年曾创议中央制定青少年保护法。曾多次访问日、美等国,就宪法实施和青少年保护问题,进行比较研究和学术交流。1999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老年科研基金资助,就《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路》进行专题研究。曾负责编辑关于1954年、1982年宪法的专论和全国学术对讨论专辑多种。主要著作:《行睡法概论》、《中国青少年法概论》、《比较法学》、《论宪法实施保障问题》、《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初探》、《以法治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论依法治国》。 |
| 绪论 第一章 历史渊源 第一节 “依法治国”的起源 一、早期法学有隆礼崇法 二、晚期法家的观点 第二节 “法治”的来源 一、西方古代的法治 二、中世以对神权皇权的斗争 三、近现代的发展 第三节 “法治国家”的来源 一、德国的“法治国” 二、法国的“法治国” 第二章 社会主义法治是新型的法治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关于法治的理论 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关于民主和法治的理论与实践 一、争取民主宪政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二、制定和实施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曲折历程 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时期 第三章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途径 第一节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原则 一、人民主权 二、保障公民权利 三、公共权力的限制和监督 四、司法独立 五、宪法和法律的极大权威 第二节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立法工作 二、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工作 三、加强“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 四、改进代表工作 五、进一步健全人大机构 第三节 贯彻法治原则 坚持依法行政 一、贯彻执政为民的宗旨 二、坚持依法行政 三、严格行政责任制度 四、建立廉洁高效的政风 五、加强监督机制 第四节 进一步改革司法制度 一、改进审判制度 二、改进司法行政管理制度 三、加强司法队伍建设 四、改革司法体制 第五节 建立完整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一、统筹协调,加快立法步伐 二、适应入世新形势,抓紧制定修改有关法律 三、民主决策和科学论证 四、加强立法监督机制 第六节 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增强法治意识 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系统工程 二、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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