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鲁篱,男,博士,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经济法学会理事,美国华盛顿州立大学(wsu)访问学者。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主任,四川省人大立法咨询委员。先后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现代法学》、《法学》等法学专业杂志上公开发表论文40余篇,其中有10多篇文章被人大复印资料《经济法》、《法学》全文转载。出版个人专著《行业协会经济自治权研究》(法律出版社)。有多篇论文获中国民法经济法学会优秀论文三等奖、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四川省法学会优秀论文一等奖、四川省社科联优秀论文奖等,主持并参加国家、省部级课题多项,曾获“成都市十佳青年教师”称号。 |
| 前言 第一部分 行业协会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第一章 行业协会的合理性 一、行业协会的定义及其特征 二、行业协会与市民社会 三、行业协会与市场经济 第二章 行业协会的合法性 一、合法性理论基本介绍及界定 二、行业协会在宪法上的合法性 三、行业协会合法性中的法律和法规基础 四、行业协会合法性的国际条约基础 五、我国行业协会的合法性 第二部分 行业协会自治 第三章 行业协会自治的理论基础 一、行业自治的概念及其模式 二、行业协会自治的原因 三、行业协会自治的功能 第四章 行业协会自治权的内容 一、行业协会自治权的一般概述 二、规章 制定权 三、监管权 四、惩罚权 五、争端解决权 六、起诉权 第五章 行业协会自治的实现 一、行业协会内部机制之有效建构 二、行业协会社会形象的设计 三、行业协会与国家关系的型构 第六章 我国行业协会自治之现状及解释 一、我国行业协会自治之动作现状及问题 二、我国行业协会自治现状之反思 三、我国行业协会自治的实现途径 第三部分 行业协会自治的限度 第七章 行业协会自治的限度 一、信息交换与反限制竞争 二、集体抵制与反限制竞争 三、标准认证与反垄断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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