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李傲,1968年生,回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1991年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曾在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现就职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在职博士,承担本科生《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法律诊所》等三门课程及研究生《比较行政诉讼法》的课程。先生赴美国、英国、南非、泰国等地学习交流,为2002-2003年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耶鲁大学中国法研究中心短期访问学者。代表作:《未型式化行政行为初探》,《从宪定权利到现实权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研究》,《关于行政公开认知度的调查报告》、《法律.. << 查看详细 |
| 实践教学目标 正义的激发者 法学教育中的理论及实践:一篇关于诊所教育的文章 诊所法律实践中的伦理性决策与道德观指导 诊所式法律教育在中国:法治意识与社会正义使命之追求 实践教学内容 咨询的医学模式——告诉委托人坏消息 说与不说的艺术——沉默在律师执业中的作用 跨文化法律工作的五种习惯 实践教学方法 法律与语言:会见开场白阶段的一种基于经验的模式 戴查坎迪博士到底在哪里?——事实调查的故事 重新认识当事人的决定过程:角色模拟带来的冲击 成熟的学习方法与模拟练习——策划模拟培养律师 实践教学管理 “法律工作入门”课程:教一年级的学生像专业人士一样思考 当事人没有休息日:不可缺少的真实当事人法律诊所与移情技术教育 评价诊所式法律教学:给从未使用过诊所教学方法的教师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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