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自从事婚姻法学的教学和研究以后,我对婚姻法学逐渐产生了 较为浓厚的兴趣,婚姻法学理论、婚姻法制建设、婚姻家庭社会现象 等,都成了我关注的对象。 1980年《婚姻法》修正前后,举国上下轰 轰烈烈的宣传、讨论、专家评点,使我受益匪浅,面对修正的《婚姻法》 我也产生了想说点什么的愿望。2001年海南省社会科学联合会研 究课题的获得,最终促成了我的愿望的实现。 在人类社会中,男女性爱的两性关系,亲属之间的血缘联系,既 是一个自然现象,又是一个社会现象。自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婚 姻家庭又成为一种法律现象,受到法律的调整。婚姻是家庭的基础,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有序,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和 长治久安,因而古今中外的统治者都十分重视婚姻家庭立法,通过对 婚姻家庭的法律调整,来稳定社会,维护统治。 新中国婚姻家庭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是在彻底废除封建主义婚 姻家庭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地同婚姻家庭领域的旧传统、旧观念、旧 习俗作斗争的过程中逐步实现的。建国以来,我国先后颁布实施了 1950年《婚姻法》和1980年《婚姻法》,这两部法律为我国社会主义 婚姻家庭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做出了巨大的历史贡献。然而,受历史 和前苏联婚姻家庭立法的影响,这两部法律本身又存在着不少的遗 憾,尤其是改革开放、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后,面对变化了的婚 姻家庭现象和婚姻家庭观念,1980年《婚姻法》,不论在立法技术上, 还是在法律内容上,都显示出明显的不足。 2001年4月28日,万众瞩目的《婚姻法》修正案通过并公布了。 修正案针对改革开放后我国婚姻家庭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 合当前我国的政治形势和物质经济条件,对原1980年《婚姻法》作了 必要地修正和补充,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婚姻制度,丰富了家庭关 系的内容,增强了法律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为婚姻家庭领域的受害 者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然而,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以及全面修 改婚姻法的主、客观条件尚不成熟,本次婚姻法的修改,只是一种过 渡性、阶段性的措施,针对实际情况,解决当务之急,修补、堵漏的倾 向明显。 针对实际的修补、堵漏,对于维护现有法律的连续性、稳定性是 十分必要的,但就我国现行婚姻立法来说,简单的修补、堵漏,还不能 使该法法学理论基础更强,立法技术更先进,法律内容更全面并更适 合实际的需要。修正后的《婚姻法》,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1980 年《婚姻法》的不足,但有些问题并没有解决,不仅如此,修正后的婚 姻法又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例如,在名称体例上,修正案未能改变 几十年以来一直存在的婚姻法名不副实的局面,没有反映亲属关系 的一般规定;在内容上,对诸如事实婚姻等一些涉及面广、影响大的 现实问题或焦点问题,仍然留下了立法空白;在立法技术上有些规定 仍较抽象、原则,不便把握运用,等等。当然,这样、那样的缺陷并不 改变《婚姻法》在婚姻家庭领域基本法的地位,也不影响该法的贯彻 实施。但是,这些美中不足,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婚姻法律效力的充分 发挥,影响婚姻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 |
| 绪论 总则篇 第一章 我国婚姻立法概述 第一节 我国婚姻立法的指导思想 第二节 我国婚姻法的适用范围 第三节 我国婚姻法的民族特色 第二章 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婚姻法总则的立法变化 第二节 我国婚姻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第三节 保障基本原则实施的措施 结婚篇 第三章 有效婚姻的成立 第一节 结婚制度概述 第二节 我国结婚制度的立法变化 第三节 我国法定结婚条件的内容 第四节 结婚条件的立法思考 第四章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 第一节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概述 第二节 我国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立法 第三节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制度的立法思考 第五章 事实婚姻 第一节 事实婚姻概述 第二节 我国事实婚姻的现状及法律对策 第三节 关于事实婚姻的法律思考 家庭关系篇 第六章 夫妻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的立法变化 第二节 夫妻人身关系的内容 第三节 夫妻财产关系的内容 第四节 关于夫妻关系立法的思考 第七章 父母子女关系 第一节 父母子女关系法概述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的立法变化 第三节 父母子女关系的内容 第四节 亲权 离婚篇 第八章 离婚制度概述 第一节 婚姻终止与离婚 第二节 离婚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三节 当代中国离婚法的基本精神 第九章 登记离婚与诉讼离婚 第一节 离婚方式及其条件的立法变化 第二节 两种离婚庐山的具体内容 第三节 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第四节 关于离婚程序和离婚条件的思考 第十章 离婚的法律后果 第一节 离婚法律后果的立法变化 第二节 离婚法律后果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 离婚救济制度 后记 主要参考书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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