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购物 货比三家
您现在的位置:快乐比价网 > 图书 > 人文社科 > 法律 > 商品详情

北京民事审判案例精析

分享到:
北京民事审判案例精析

最 低 价:¥33.80

定 价:¥45.00

作 者: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编

出 版 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3-6-1

I S B N:9787503642135

价格
33.80元

商品详情

编辑推荐

民事审判是人民法魔审判工作的重要内客,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当前,我国民事审判工作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治意识的提高为民事审判创造了丰富的、源源不断的调整对象与素材;法治建设的稳步进行和审判改革、司法改革的逐步深入为民事审判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公正与效率的司法工作主题的提出为民事审判明确了—基本的工作目标与方向;社会对民事审判日益关注,民事审判的舞台越来矗广阔。机遇的另一面是挑战:党和国家—对民事审判寄予厚望;人民群众对民事审判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改革的深化要求民事审判充分履行保障社会稳定的职能;事案件数量的连年攀与民事法律关系的日趋复杂增加丁民事审判的工作难度;中酉入世同样要求我们民事审判法官进兰步转变观念,规范执法。面对这样的形势,我们必须加强民事审判的调研与指导工作,着力解决民事审判中的各类疑难、复杂问惠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这是做好审判、改革与队伍建设三件大事的基本要求,也是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审判人员的业务水平,培养一大批有较强法学理论劝功底丰富审判经验的民事法官的客观臂要。案例是活的法律教材,我国虽非判饲法国家,但好的案例具有皋观上的示范作用,便于我们参酌以准确解决类似案件,在实践中也一直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加强案饲研究、推广精晶案例,对不断提高审判人员水平、促进司法统一具有积极的意义。
  北京是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和重要的经济中心,北京的民事审判既有全国民事审判的一般情况,也有首都的特点,如案件涨幅高、新型案件多、诉讼标的额大、当事人法律意识较强薯等。近年来,北京法院的民事审判在各缉领导的关心与指导下,在全体审判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积极稳健地进行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与各项改革,注重发挥民事审判取能,创造总结了不少好的经验与做法。同时,通过采取多种方式加强调研与指导工作,切实保障执法统一,从而提高了察件的审判质量,为保障首都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板的贡献。
北京法院在调研指导工作上充分重视案例研究的作用,在完成艰巨的民事案件审判任务的同时,不止步于审判本身,而注重通过案例总结审判工作,指导和规范实践,营造法学研氛围,推出了不少好的案例。这本书就是北京三蚁法院加强民事审判案例工作的一个成果,具有察件爽型广、新颖性典型性强、格式整齐简练、法理评析较为深入的特点,凝聚了他们的智慧与心血,是北京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展示。这本书的付梓出版,相信会为各级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提供参考借鉴,为法学研究提供鲜活的问题与素材,井对社会7解、关注民事审判,人民群众学习民事法律发挥积板的作用。
  民事审判博大精深,随着社会发展而发履,新问题、疑难复杂问题展出不穷,臂要全国各级法院和法官总结与研兜。希望北京法院发挥首都法院的作用,在审判工作与调研工作上做出更大的成绩。

内容简介

本书内容具有如下特点:
  一、全面性。本书收集的案例涉及房地产、人格侵权、损害赔偿、消费者权益、医疗纠纷、存款及保险、劳动争议、婚姻家庭以及继承等方面,涵盖了民事案件各种类型;既有实体法案例,也有程序法、证据法的案例。
  二、新颖性。所用案例多数是近一两年来北京法院审结真实案例;案件类型体现的法律关系新颖,有的甚至是立法及学术上的空白;在法律适用上也适用最新颁布的法律及司法解释,如有的案例还是适用新婚姻法的案例。
  三、典型性。所选案件代表了法院审判实践中经常到的典型问题。
  四、评析的简明性。本书多是法官就其承办案件的分析,具有“法官说法”的特点。

作者简介

目录

最高人民法院曹建明副院长序
前言
一、侵权类纠纷
 1.出租车司机热量下发病乘客应承担侵权责任——朱杭与长阔公司、付建启人格权纠纷案
 2.报刊误登电话号码侵犯安宁权——宋淑兰与为您服务报社侵犯安宁权纠纷案
 3.新闻报道严惩失实构成侵害名举权——王子湘、王子军与人民公巡报社侵害名誉权纠纷案
 4.报道失实和评论不当不属于正当的舆论监督——李卫国与科技日报社、张攻耀、徐兰山石誉权纠纷案
 5.公开 的社会行为应当接受舆论监督——东直门医院与消费者报社我誉权纠纷案
 6.未经允许使用演示照片构成侵犯肖像权——一五龙江与生存岛公司、怀柔县旅游局侵害肖像权纠纷案
 7.营业场所内悬挂未经本人许可且与其经营相关的相片构成侵权——牛德英与海淀京民钓鱼台医院肖像权纠纷案
 8.新闻自由与人格权保护之间的平衡——文登培训学校、陈文登与娱乐信报社、丁来峰、举晶名誉权纠纷案
 9.丢失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物品应赔偿精神抚慰金——高柏华与王盛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10.正当的文艺评论应受法律保护—— 赵季平与刘鸿志、羊城晚报社、法制日报社名誉权纠纷
 11.误认自行车致车主被盘查,车主损失谁承担——胡少有与崔和莲损害赔偿、名誉权纠纷案
 12.新闻监督与新闻侵权的范围界定——陈大庆与光明日报社名誉权纠纷案
 13.企业运用赞助的公益活动中的照片进行宣传是否构成侵权——陈铎、李振盛与中远威公司侵犯肖像权纠纷案
 14.未经核实举报他人偷盗是否构成名誉侵权——王瑞祥与仇淑兰、王永禄、韩玉珍侵犯名誉权纠纷案
 15.“谁跟谁了”究竟是什么意思——满某与詹某名誉权纠纷案
 ……
二、合同类纠纷
三、房地产类纠纷
四、婚姻家庭与继承类纠纷
五、消费者权益纠纷
六、医疗纠纷
七、监护与管理责任类纠纷
八、债与担保类纠纷
九、储蓄保险类纠纷
十、劳动争议类纠纷
十一、证据规则与诉讼程序

商品评论(0条)

暂无评论!

您的浏览历史

loading 内容加载中,请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