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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索尼T.克罗曼,耶鲁大学院院长,法学教授,主要研领域为合同、破产、法理学、法社会学、职业责任等。其他社会任职包括:美国律师基金会、科学研究会特别员、外交关系委员会、法制史协会、政冶及法哲学协会会员等。主要著作除本书外,还有Cases and Materials on Contract Law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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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论 上篇 理想 第一章 陷入困境的品德 第一节 律师政冶家 第二节 领导能力和性格 第三节 科学的法律改革 第四节 支支吾吾的辩护 第五节 新共和主义者 第六节 深思熟虑与社会利益 第七节 两种传统的融合 第九节 平等与条件 第十节 平等与卓著 第二章 实践智慧与政冶博爱 第一节 手段与目的 第二节 一种苏格拉底式的转变 第三节 同情与超然 第四节 懊悔的幽灵 第五节 共同体与妥协 第六节 政冶博爱 第七节 插鄙的手段 第八节 维护秩序的政冶 第三章 杰出的律师 第一节 案例教学法 第二节 灵魂的丧失 第三节 法官的观点及其优先权 第四节 法律工作 第五节 为客户服务 第六节 法律专家 第七节 辩护 第八节 律师的保守主义 下篇 现实 第四章 法学院 第一节 当前的形势 第二节 朗戴尔的法律几何学 第三节 托马斯·霍布斯与审慎主义传统 第四节 普通法的战利品 第五节 弗兰克的补救方案 第六节 现实主义法学:描述司法行为 第七节 科学主义的标准目的 …… 第五章 律师事务所 第六章 法院 第七章 诚实与希望 译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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