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董涛,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已出版论(译)著5部,在有关学术期刊上发表论(译)文10余篇。 |
| 第一部分 释 义 [问01]什么是著作权?著作权与版权有什么区别? [问02]新《著作权法》在哪些方面做了修改? [问03]《著作权法实施条例》施行的意义是什么? 第一条(制定依据) [问04]〈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法律性质如何?其法律 第二条(作品的定义) [问05]什么是作品?作品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问06]创造性的标准是什么? [问07]作品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哪些? 第三条(创作的定义) [问08]什么是创作? 第四条(作品的解释) [问09]什么是文字作品? [问10]什么是口述作品? [问11]什么是音乐作品? [问12]什么是戏剧作品? [问13]什么是曲艺作品? [问14]什么是舞蹈作品? [问15]什么是杂技艺术作品? [问16l什么是美术作品? [问17l什么是建筑作品? [问18]什么是摄影作品? [问19]什么是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问20]什么是图形作品? [问21]什么是模型作品? 第五条(著作权术语解释) [问22]什么是时事新闻? [问23]什么是录音制品? [问24]什么是录像制品? [问25]录音制作者主要指哪些? [问26]录像制作者主要指哪些? [问27]表演者主要指哪些人 第六条(著作权取得的时间) [问28l著作权从何时开始取得? 第七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作品的保护日期) [问29]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应当从什么时间起开始保护? 第八条 (同时出版) [问30]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在中国境外首先出版后,在多长的时间内在中国境内出版的,应当视为该作品同时在中国境内出版? 第九条 (合作作品的使用) [问31]合作作品不能分割使用的,著作权应当如何使用? [问32]合作作者不能协商一致的,合作作品应当如何使用? 第十条(电影作品的改编权) [问33]著作权人许可他人将其作品摄制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作品,需要对原作品进行必要改动的,还需要取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同意吗? 第十一条(工作任务与物质技术条件) [问34]职务作品中的“工作任务”是指什么? [问35]职务作品中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什么? 第十二条(职务作品的使用) [问36]职务作品完成两年内,作者可以许可第三人使用其作品吗? [问37]作品完成的期限,应当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 第十三条(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 [问38]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谁行使著作权? 第十四条(合作作品的继承) [问39]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权利由谁享有? 第十五条(作者死亡后人身权的保护.) [问40]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应当由谁来保护 [问41]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作权中的人身权应当由谁来保护? 第十六条(国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的管理) [问42]国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应当由谁来管理? 第十七条(作品发表权的继承) [问43]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作者死亡的,其发表权由谁行使? [问44]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作者死亡的,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其发表权由谁行使? 第十八条(作者身份不明作品的保护期限) [问45]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应当如何计算? 第十九条(使用他人作品的要求) [问46l使用他人作品的,应注意哪些问题? 第二十条(已经发表的作品) [问47]什么是已经发表的作品? 第二十一条(对不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的限制性规定) [问48]新《实施条例》对合理使用作了哪些限制性规定? 第二十二条(法定许可使用作品付酬标准) [问49]依照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第三十九条 第三款的规定使用作品主要包括哪些情形? [问50]依照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第三十;条第;款、 第三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应当由哪个部门进行规定?目前国家有哪些有关 规定? 第二十三条(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形式要求) [问51]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在形式上有什么要求? [问52]在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情况下,对使用许可合同形式有什么要求? 第二十四条(专有使用许可合同约定不明时的处理) [问53]专有使用许可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当如何处理? [问54]被许可人是否可以许可第三人杆使被许可权利? 第二十五条(备案制度) [问55]专有许可使用合同、转让合同的备案制度有什么作用? 第二十六条(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问56]著作权法和《实施条例》所称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主要指什么? [问57]何为版式设计权?出版者版式设计权包括哪些内容? [问58]何为表演者权?表演者权包括哪些内容? [问59]何为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包括哪些内容? [问60]何为广播电视组织权?广播电视组织权包括哪些内容? 第二十七条(邻接权的行使原则) [问61]邻接权行使时,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第二十八条(专有出版合同内容约定不明时的处理) [问62]图书专有出版合同内容约定不明时应当如何处理? 第二十九条(视为脱销) [问63]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出现著作权法第三十一条所称图书脱销的情形? 第三十条(不得转载、摘编声明) [问64]著作权人如不愿意其作品被其他报刊、期刊转载、摘编的,应当如何处理? 第三十一条(不得制作录音制品声明) [问65]著作权人如不愿意其作品被合法制作人以外的其他人制作成录音制品的,应当如何处理? 第三十二条(根据法定许可使用他人作品支付报酬的时间规定) [问66]依照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第三十九条 第三款的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第三十三条(对外国人、无国籍人表演的保护) [问67]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国境内的表演,是否能受著作权法保护? [问68]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国境外的表演,是否能受著作权法保护? 第三十四条(对外国人、无国籍人制作、发行的录音制品的保护) [问69]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国境内制作、发行的录音制品,是否能受著作权法保护? [问70]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国境外制作、发行的录音制品,是否能受著作权法保护? 第三十五条(对外国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广播的保护) [问71]外国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权利,是否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第三十六条(罚款限额) [问72]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有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所列侵权行为处以罚款的最高限额是多少? 第三十七条(侵权行为查处范围的划分) [问73]对有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所列侵权行为,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由哪个部门负责进行查处? 第三十八条(时间效力) [问74]本《实施条例》的施行日期从什么时候开始? 第二部分 附 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键词索引 参考书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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