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陈兴良,男,1957年3月21日生,浙江义乌人。1977年12月考上北京大学法律系,1981年12月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1987年12月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干事、中国比较法研究会干事、北京市刑法学研究会常委理事兼副秘书长。主要研究成果:个人专著《正当防卫论》、《共同犯罪论》、《遗传与犯罪》等;主编《刑法全书》等20多部;合著《刑法学原理》等30多部;合译《立法理论——刑法典原理》等4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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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首语 第一讲 陈兴良:刑事司法制度改革 第二讲 陈瑞华:程序正义 第三讲 白建军:控制社会控制 第四讲 梁根林:合理地组织对犯罪的反应 第五讲 王利明:司法改革 第六讲 邱兴隆:死刑的德行 第七讲 陈兴良:法官的使命 第八讲 陈瑞华:律师的使命 第九讲 储槐植:立法的使命 第十讲 梁根林:检察官的使命 第十一讲 陈瑞华:警察的使命 第十二讲 白建军:学者的使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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