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陈若鸿,女,1995年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对外贸易系,获国际贸易专业学士学位。后进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攻读研究生学位,师从王军教授。1998年获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学位。毕业后进入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商学院任教,教授国际商法,国际商务合同等课程。2000-2001年赴芬兰赫姆理工学院进修。主要著述有《国际商法》、《广告代理业务指南》。 |
| 第一章 1979年《货物买卖法》 第一节条件条款和担保条款 一、关于时间的规定 西姆萨克有限公司诉诺丽丝公司 麦克道戈诉恩斯沃斯海上飞行器公司 查尔斯理查有限公司诉奥贝汉姆 二、关于权利的默示条件 尼布莱诉康弗逊有限公司 罗兰诉戴维尔 三、让买方安稳地占有货物的默示担保 尼布莱有限公司诉康弗逊有限公司 四、货物应与说明相符的默示条件 阿柯斯有限公司诉E·A·罗纳森父子 摩尔有限公司诉兰德公司案 五、货物需适合于其用途的默示条件 格立弗诉彼得康威有限公司 盖德玲诉玛斯 六、货物需具备商销品质的默示条件 杰克逊诉罗泰克汽车及自行车公司 萨纳伯曼公司诉韦伯公司 七、凭样品成交的买卖 E.&S.鲁奔有限公司诉费尔布鲁斯有限公司 伯龙兄弟诉D.M.奶粉有限公司 高德利诉佩瑞有限公司 第二节 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 一、特定物的买卖 汉森兄弟锚线公司案 安德伍有限公司诉伯恩水泥砖石集团 德纳恩诉斯奇纳 科塞尔诉木材经销有限公司 二、试用买卖 科克海姆诉阿坦布罗 韦纳诉史密斯 杰恩诉韦瑞克 普尔诉史密斯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弗埃瑞及财产受托人诉唐纳德 三、非特定物买卖 劳瑞和摩伍德诉杜丁父子 卡罗斯费德斯皮尔公司诉查尔斯维格有限公司 希利诉赫利特父子 皮格纳塔鲁诉基尔诺父子 瓦特进出口有限公司诉诺伍德父子有限公司 菲利普海德父子诉萧弗朗有限公司 四、风险的转移 德拜海米顿有限公司诉巴登 第三节 谁拥有对货物的权利 一、非所有人出售货物的情形 希普诉汽车旅行咨询公司 二、公开市场 哈格利夫诉斯宾克 瑞德诉城市警署 三、卖方出售依可撤销合同取得的货物 汽车及环球金融有限公司诉卡德威尔 四、交易后仍占有货物的卖方另行处分货物的情形 大西洋汽车拍卖有限公司诉汽车融资有限公司 城市皮革制造有限公司诉伦敦福林奔德有限公司 俄斯特融资有限公司诉库登机械有限公司 五、交易后占有货物的买方处分货物的情形 伯希爱德华有限公司诉瓦甘 卡恩诉伯奇布里斯托航运有限公司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 一、交货数量不符 伯涵有限公司诉布罗克制造有限公司 续普顿安德逊公司诉维尔兄弟有限公司 亚伯拉汗大宇有限公司诉希斯有限公司 二、分批交货 福罗克枫叶有限公司诉环球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三、买方检验货物的权利 萨恩特诉贝尔奇有限公司 四、货交承运人 托马斯杨父子有限公司诉豪森 五、接受货物 布拉格诉威廉诺娃 曹诉英国贸易及航运有限公司 第五节 买方未付款的情况下卖方对货物的权利 第二章 1889年代理法 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 第四章 信用证和银行保函 第五章 其他有关法律 附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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