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当代德国法学名著译事系统全面地翻译了当代德国法学具有代表性的学术成果。因为德国法不仅为可取之一方法律,而且还与当代中国法制有着特殊的关联。事实上,当代中国大陆、台湾地区现行的法制是基于清末民初之际的法律改制发展而来。当时采纳了欧洲大陆法系法制模式,而其中又以汲取德国法律,特别是民法、刑法居多。不仅如此,20世纪以来中国法制和法学的发展还颇受德国法制和法学的影响,现今中国法制和法学的不少思路实际都与后者有关联。因而,中国法制建设和法学进步自然更容易从德国法制与法学中获得启发。此外,由于近代德国历史法学派和学说汇纂学派对罗马法和罗马普通法的系统研究与整理,近现代德国法学形成并获得了其本身独有的特色,其丰富成熟的法律理论与教条,恰恰是目前乃至21世纪我国法学与法制建设所迫切需要的。 |
| 当代德国法学名著总序 作者中译本序 德文第二版序 德文第一版序 翻译凡例 第一章 一个孤单的人类个体 第二章 两个个体的并存 第三章 通过暴力协调群体 第四章 人格体.主体.社会 第一节 基于当为的起源 第二节 承认 第三节 人格体的客观性 第四节 人格体和身体 第五节 个体世界与人格体世界的分离 第五章 规范的现实性 第六章 人格体与主体的界限 第七章 作为规范性相互理解的社会 第八章 内在性 第一节 主体性的必要性 第二节 主体性的辅助性? .第九章 对扰乱的反应 第一节 归责 一、模式 二、责任和期待可能性 (一)个体的幸福生活 (二)秩序的存续 (三)特殊能力 第二节 制裁 一、不变的规范现实性的判定 (一)不变的规范现实性的判定 (二)行为的边缘化 二、远东破坏者对敌人 第十章 作为社会的经济 第一节 国家对人格体定义的缩小 第二节 经济定义的缩小 第十一章 普遍化? 第十二章 命题 附录 人名对照索引 内容对照索引 译者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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