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陈国平:1964年生。1984年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87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87年至1988年在中南政法学院任教;1991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现在中央机关工作。曾参与《中国法制通史》第七卷明、《中国法制史学四十年》等书的编写。译著有《中国与西方的法律观念》、《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合译)等。论文代表作有《略论明代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论明初重典治吏》等。 |
| 第一章 明代的行政立法概况 一 中国古代行政法的概念及其调整范围 二 明代行政法的渊源 三 成文行政法的制定与公布 第二章 皇室立法 一 皇帝在行政法上的地位 二 皇位继承制度及皇位继承人 三 有关皇后及外戚的特别立法 四 宗藩的法律地位 第三章 内阁五储六部体制的确立 一 内阁 二 五军都督府 三 六部 四 内阁与五府六部之间的关系 第四章 中央集权下的地方政府 一 行政区划及各级地方官共同职责 二 各级地方政府组织与职掌 三 特设地方政府组织与职掌 四 乡地制度 五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第五章 官吏法 一 仕途种类 二 官员的任用 三 官员的考核 四 官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章 监察立法 一 监察法规与监察形式的分类 二 御史监察 三 六科监察 四 科道官的选用及其权责 五 绝对君主专制下监察法的效应 第七章 明代行政法的实质及特点 一 行政法确立并维护绝对君主专制政体 二 绝对君主专制政体对行政法的反作用 三 明代行政法的特点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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