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书以法官的视角、司法的经验、法律的思维综合成就的本书,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内容丰富。对农村集体林地纠纷的特点、成因、类型、民间调解、仲裁裁决、政府调处、司法裁决等纠纷解决机制,法律适用中的实体法与程序法问题,如何审查认定不同种类的证据与同种类证据的效力如何判断,以及民主认定原则的适用、合同效力与村民资格的认定等许多具体问题都有涉及,并进行了详略得当的分析和阐释。就司法审判领域,涵盖了农村集体林地纠纷及其处理的各主要方面。二是见解深刻。针对农村集体林地纠纷形成的原因、解决机制中存在的问题、不同裁决主体对同一证据的不同认定、法律适用中遇到的疑问、法律规定与政策指向的衔接与冲突等都进行了又针对性的研究论证、观点鲜明、论述严谨,有说服力。三是操作性强。对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农村集体林地纠纷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既有理论分析,又有案例指引,提供了不同的解决思路、方案和机制;对有待完善的问题,也提出了具有现实操作性的改革方案和具体措施。 |
罗殿龙[1],男,壮族,1952年5月生,广西贵港人,197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哲学学士,经济师,二级大法官。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2011年10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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