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01]17号)明确指出地方课程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部在基础教育课程设置中对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义务教育阶段,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共占总课时的16%~20%。广东省教育厅在2008年印发的《广东省义务教育课程(实验)计划表》(粤教基[2008]56号)中综合实践、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共占总课时的l7.9%。研究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是教育部赋予各省的责任,也是构建广东省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任务,对指导我省各地进行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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