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会计是市场经济的产物,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各种性质的企业都将成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的独立的经济实体。作为纳税义务人的企业,既要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又要充分享受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但要通过财务会计来核算自己生产经营的会计成果,也要按照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通过税务会计的核算,依法缴纳国家税款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税收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作为组织财政收入的一种主要手段,其分配的对象是国民收入。创造和取得国民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是税收的纳税人,税收分配是否合理,直接体现着政府与纳税人的利益分配关系。税务会计的正确核算,就是这种分配关系依法得以实现的保证。因此,广大纳税人,尤其是企业财务人员和税务工作者,都必须掌握税务会计核算的基本知识。
2006--2011年,我国税收制度和会计准则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就税收制度而言,经过调整和完善的消费税政策从2006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企业所得税法,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008年年底对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暂行条例进行了修订,并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的免征额从2011年9月1日起由2
000元提高到3
500元。就会计准则而言,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并于2006年lo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11年10月l8日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这些变化都对税务会计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本书以我国现行最新的税收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为依据,比较完整、系统地介绍了各税种的具体规定和涉税会计处理方法,对企业出口货物退税以及减免返还税款也作了详细介绍。为了便于学习和理解,各税种都给出了广泛的核算实例。在章节安排上,以货物、劳务税种和准许计入费用的税种核算在前,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核算在后,具有与财务会计核算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一致性。在各章内容的编写上,法律规定在先,核算方法和实务处理在后,体现了法规的准确性、核算技能的新颖性、核算方法的程序性和实用性。
本次修订,最大的变化是增加了一章,即第八章车辆购置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的核算。此外,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核算都有较大变化,本次修订也作了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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