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系统论思维(从法律体系转向法律系统)》(作者顾祝轩)内容超越了传统民法学知识谱系,但又未脱离法律教义学的基本框架,称得上是一场成功的“知识冒险”,也是著者继《制造“拉伦茨神话”:德国法学方法论史》之后又一项“原创性的成果”,全书分为卢曼的法律系统理论;自省法学范式下的法律思维;民法系统论思维与一般条款;民法系统论思维的具体应用等数章内容。 本书适合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人员参考阅读。 |
顾祝轩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企业法务研究中心执行主任。2002年获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师从著名民法学家田山辉明教授,曾任早稻田大学法学部助手。现从事民法、法律方法论、土地法的研究和教学工作。代表作有:《合同本体解释论:认知科学视野下的私法类型思维》(法律出版社)、《中国民事法律继受:中日比较法视角》(早稻田大学出版社,日文版)。 |
导论 第一章 卢曼的法律系统理论 第二章 图依布纳的法律自创生系统理论 第三章 自省法学范式下的法律思维 第四章 民法系统论思维的理论基础 第五章 民法系统论思维“要件一效力”模型 第六章 民法系统论思维“要素一效力”模型 第七章 民法系统论思维与一般条款 第八章 民法系统论思维与利益衡量 第九章 民法系统论思维的具体应用 第十章 民法系统论思维的一个事例——民事法律继受 结语——从民法“体系思维”转向“系统思维” 参考文献 后记:作为思想的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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