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经2012年4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通过2012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6号公布。全书分总则、军人伤亡保险、退役养老保险、退役医疗保险、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军人保险基金、保险经办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9章51条,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适用于军人伤亡保险、退役养老保险、退役医疗保险和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的建立、缴费和转移接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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