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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元竹,1962年生,199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并获得博士学位,1993-1995年赴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做博士后研究,2000-2001年赴美国匹兹堡大学国际发展研究中心做Heinz学者。现任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专家组成员,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志愿服务与福利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志愿服务论坛》主编。曾担任联合国等若干国际组织咨询专家。主持国家有关部委委托课题、国际组织课数十项。曾应邀到美国、加拿大、日本等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学术交流和演讲。出版专著《社区研究的理论与方法》、《社会安全网再造》等二十多部。在《人民日报》、《宏观经济管理》等杂志发表论文二百多篇。 |
| 第一部分 推进社会公平 第一章 中国社会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思索 一 区分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是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 二 社会发展不是经济发展的附属物,它具有自身的内涵、主体与发展领域 三 社会发展具有自身的特征与规律 四 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存在单一的判断标准 五 社会政策具有独特的目标和手段,谨防经济政策取代社会政策 六 统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对策 第二章 社会发展的本质、特点和最终目标 一 发展与社会发展 二 社会发展的基本内容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 社会发展的途径和手段 四 社会政策及其发展 第三章 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含义、要求和标准 一 协调发展的含义 二 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需要以协调为基础 三 实现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基本思路 四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度问题 五 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基本标准——建立社会发展指数 第五章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状况评价 一 城乡发展、地区发展失衡日益突出,与快速的经济发展不协调 二 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城市贫困人口在逐年增加 三 社会政策不能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得到适当调整 四 社会政策不能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得到适当调整 五 社会经构不能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得到逐步完善 六 经济增长没有巩固人们的信仰,提高人与人之间的诚信 七 经济发展没有增加人们的公共安全 八 经济发展没有培育起公共教育 九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不能同步进行 十 公共卫生建设滞后 第五章 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对策 一 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 建设项目就业影响评价体系 三 案例:把就业影响评价纳入“京津水源地建设与保护项目” 第六章 有关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讨论 第二部分 完善社会组织 第三部分 集聚社会资本 参考文献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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