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环境损害案件是指,所涉及的当事人有一方是非内国公民或法人的;或者案件所涉当事人虽然都是内国公民或法人,但其中一方是跨国公司在内国的子公司的;或者该损害是跨国界的环境损害案件。从国际私法角度研究国际环境损害赔偿主要是分析,当发生一件具有国际因素的环境损害事故时,如何使受害人能够通过内国法院诉讼向加害人索赔。刘恩媛所著的《国际环境损害赔偿的国际私法问题研究》研究重点主要有:国际环境损害赔偿关系的主体、管辖、法律适用和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等。通过对世界主要国家相关法律制度及国际条约的研究,在分析中国现有立法的基础上,本书力图提出完善中国相关立法的构想。 |
刘恩媛,黑龙江省佳木斯人。于2002年开始投身教育事业,2009年获复旦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现为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国际法、国际环境法研究,在《财经研究》、《环境保护》等期刊上发表论文多篇。 |
导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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