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对QB/T 2242—1996《檀香醚》的修订。
本标准与QB/T 2242—199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色状由“无色至微黄色透明液体”改为“无色至微黄色液体”(见4.1,1996年版4.1)。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香料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其璋、曹怡、徐易。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B/T 2242—1996《檀香醚》。
本标准于1996年10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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