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非等效采用IS0 3033—2:2005《中国型留兰香油》。
本标准是对QB/T 2521--2001《留兰香油》的修订。
本标准与QB/T 2521--2001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色状由“浅黄至绿黄色澄清液体”改为“无色至绿黄色液体”(见表1,2001年版表1);
——相对密度(20。c/20。c)(80%规格)由“0.942~0.954”改为“0.942~0.955”(见表1,2001年版表1):
——一折光指数(20℃)(60%规格)由“1.4850~1.4910”改为“1.4840~1.4910”(见表1,2001年版表1);
——增加了“香芹酮含量”(见表1);
——增加了“留兰香(精)油代表性和特征性组分含量范围”(见附录B)。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六安香料厂、上海香料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清华、左芳、金其璋、陈东晨、胡家荣、曹怡。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B/T2521--2001《留兰香油》。
QB/T 2521--2001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1534—1989:
—QB/T 3766—1999。
|
商品评论(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