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我们不相信历史的“无意识”因素。已经谈论如此之多的“伟大思想潜流”,竟相流动于事实的结果之中。事实上,绝大多数人是被作为伟大思想缔造者的一个人或多个人所引领的。与此同时,如果单纯认为社会进步会自发肇始于某一历史时期的社会思想条件,则属无稽之谈。毋宁说,它只能是在这个社会已下定决心进行实验之后才发生的。所以,这个社会还必须拥有自信,亦即无论怎样都要允许自己受到震撼,而这种震撼始终是某个人所赋予的。 |
| 杨力,男,1974年生,江苏南京人,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理论法学专业副教授。2007—2008年间,赴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学习。 长期从事法社会学、司法制度、社会分层的横断交叉领域研究。迄今已在《中国法学》(中、英文版)、《法律科学》、《法商研究》、《法学家》、《政治与法律》、《人民司法》等刊物发表论文近70篇,相当数量的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独著、合著各类论著6部;负责主持部级课题4项;曾获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奖、上海交通大学晨星计划一等奖等。 |
| 总序 通识教育再认识 第一章 法学经典阅读的缘起 第一节 卷首的“朝话”反省 第二节 通识教育的域外经验 第三节 何以重拾经典阅读 第四节 梳理法学经典的流派 第五节 阅读法学经典的途径 第二章 寻找法律思维的兴奋点 第一节 如何突破思维的定势 第二节 哈特提出争议之中的法律思维 第三节 作为法律思维的核心规则 第三章 叙事框架:法定权利/法定义务 第一节 法律的“自我” 第二节 法律的“本我” 第三节 法律的“超我” 第四节 本我与超我之间的自我 第四章 目标设定:普遍正义/特殊正义 第一节 什么是法律上的正义 第二节 普遍正义的优先实现 第三节 特殊正义的例外许可 第五章 事实认定:法律真实/客观真实 第一节 义务规则与滑坡效应的启示 第二节 法律真实优先的事实推定 第三节 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的权衡 第六章 法律适用:内在事实/法律规则 第一节 从承认规则到内在事实 第二节 如何获得内在事实——以疑难案件为例 第三节 一般意义的内在事实 第四节 更强理由的内在事实 第五节 内在事实的共识达成 第六节 内在事实的正当限制 第七章 实施过程:正当程序/实体公正 第一节 正当程序何以重要 第二节 正当程序的内涵、结构和功能 第三节 如何实现程序正义 第八章 决策思路:法律论证/获取结论 第一节 法律的病状与法的空缺结构 第二节 制定法的法律论证 第三节 判例法的法律论证 第九章 论证方法:形式理性/价值理性 第一节 法治化与形式理性 第二节 形式理性:法律之内的道德 第三节 价值理性:法律之外的道德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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