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一章 绪 论 第一节 航空法定义 第二节 航空法的主要特征 一、国际性 二、囊括公法与私法 三、民用航空的平时法 四、航空法的独立性 第三节 航空法的渊源 一、多边国际公约 二、双边协定 三、国内法及法院判例 四、国际法的一般原则和习惯国际法 五、其 他 第四节 航空法发展简史 一、国际航空立法的活跃时期 二、不断成熟与完善时期 (一)芝加哥会议 (二)航空私法规则的完善 (三)航空刑法的形成 第二章 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 . 第一节 领空主权 一、早期的争论 二、领空的边界 (一)平面边界 (二)垂直边界 三、“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与人类生命安全 (一)击落偏航入一国领空的民用飞机事件 (二)禁止对民用飞机使用武力的习惯国际法的争议 (三)对ke007航班事件作出的反应 (四)芝加哥公约第三分条 第二节 五种“航空自由”或权利 一、五种自由(权利)的定义 二、航空管理体制 三、飞行自由与航空运输权 第三节 新的“航空自由”论 一、双边航空协定中的“自由”因素 二、美国的“放松管理”政策 三、新“航空自由”论 第三章 1944年芝加哥公约 第一节 主权原则 一、飞入或飞经别国上空的规则 二、国内运载权 三、不得妨害本国安全的规则 (一)空中禁区 …… 第四章 国际航空运输管理的双边体制 第五章 不定期航班与包机 第六章 国际航空运费体制 第七章 华沙公约及其修订文件 第八章 华沙公约的适用范围及其责任制度 第九章 客货运责任规则 第十章 其他方面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 对飞机的权利 第十二章 航空刑法 第一节 绪 论 本书附录说明 附录一: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附录二:新旧华沙体制文件对照表 附录三:有关航空安全的四个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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