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桑(1917-2008),
曾用名郁朝贵,四川渠县丰乐场人。1933年参加红军。1935年参加长征。193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秘书、地委委员、地委社会部部长兼保安处处长、西南行政区公安局副局长、中共重庆市市委委员兼重庆市公安局局长、中共中央办公厅警卫局副局长、公安部三局局长、公安部常务副部长,中共第九、十、十一届中央委员,第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长期从事情报工作,功勋卓著。在延安援救周恩来、破获“劳山”案中立下大功。在重庆多次破获敌特案件,稳定了社会治安。调任中共中央办公厅警卫局副局长后,负责中央警卫四组工作。曾随朱德总司令出访东欧,出色完成了警卫任务。调任公安部三局局长后,狠抓公安业务和治安基本建设,1964年9月被任命为公安部副部长、党组成员,主抓刑侦、技术、治安、派遣、户籍、交通、“两劳”等工作,领导侦破了一系列大案要案。
在“文革”中后期,协助周恩来总理苦撑危局,出色完成了中央赋予的外国元首、政府首脑访华的警卫任务。参加了审查林彪、江青集团中央专案组工作,作出重要贡献。为落实党的政策、平反冤假错案做了大量工作。一生充满传奇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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