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王新,男,江苏镇江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986年、1992年和1995年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分获法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2005年在加拿大的麦吉尔大学获得法学硕士(LL.M.)学位。1995年至今,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刑法、外国刑法、国际刑法、金融犯罪。独著《国际刑事实体法原论》、《金融刑法导论》、《金融诈骗及对策》,主编《基层检察实践探究》,参著《案例刑法学》、《中国刑法论》、《刑法学概论》、《金融犯罪研究》等,合译《犯罪学》(加罗法洛著),在《中外法学》、《政法论坛》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金融犯罪研究》等课题。 |
| 第1章 导论 1.1 研究价值、现状和问题 1.1.1 研究的理论和应用价值 1.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1.3 国内研究存在的问题 1.2 研究的逻辑进路 1.2.1 逻辑起点:洗钱的本质 1.2.2 多维角度:洗钱的概念诠释 第2章 洗钱的本质研究:演变和危害性 2.1 洗钱之今昔 2.1.1 语义阐释 2.1.2 洗钱的产生:毒品交易衍生的怪胎 2.1.3 洗钱的发展:有组织犯罪的必然选择 2.1.4 “9. 11事件”后的洗钱演变:恐怖融资 2.2 洗钱的危害性分析 2.2.1 类比:“洗钱无害论”与“腐败无害论 2.2.2 定量分析:用数字说话 2.2.3 定性解析:用实质定位 第3章 洗钱的概念(一):以国际性反洗钱为视野 3.1 联合国:涉及反洗钱规范的三个国际公约 3.1.1 《联合国禁毒公约》(1988年) 3.1 2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 (2000年) 3.1.3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2003年) 3.1.4 小结:延续中的差异 3.2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3.2.1 背景情况:成立和发展 3.2.2 积极融入国际框架的需求:我国的加入历程 3.2.3 通行的国际标准:《40 +9项建议》 3.2.4 界定:洗钱的上游犯罪范围 3.2.5 评估和“黑名单”:确保建议执行的机制 3.3 国际性金融组织 3.3.1 牵头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 3.3.2 银行监管组织:巴塞尔银监会反洗钱声明 3.3.3 全球私营银行:沃尔夫斯堡集团反洗钱指南 3.4 欧洲:“两个公约、三个指令”的法律框架 3.4.1 关键性文件:欧洲理事会《反洗钱公约》 3.4.2 欧盟的第一个《反洗钱指令》(1991年) 3.4.3 欧盟的第二个《反洗钱指令》(2001年) 3.4.4 欧洲理事会《反洗钱和恐怖融资公约》 3.4.5 欧盟的第三个《反洗钱指令》(2005年) 3.4.6 小结:惩治与预防洗钱的互补关系 3.5 综合评述 第4章 洗钱的概念(二):以国内法为视角 4.1 美国 4.1.1 溯源:《银行保密法》(1970年) 4.1.2 里程碑:《洗钱控制法》(1986年) 4.1.3 发展:《阿农齐奥一怀利反洗钱法案》 4.1.4 集成:《爱国者法案》(2001年) 4.2 英国 4.2.1 附属反洗钱刑事法:《刑事审判法》 4.2.2 专门条例:《反洗钱条例》 …… 第5章 梳理和剖析:我国反洗钱罪名体系 第6章 适用: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的司法 参考文献 索引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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