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一部分 导读 关于《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草案)》的说明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草案)》的审议意见报告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报告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草案)》(修改二稿)修改情况的报告 第二部分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条文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与依据 第二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职责 第四条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 第五条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协调配合的要求 第六条 食品行业协会的职责 第七条 食品安全宣传与舆论监督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八条 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能力建设 第九条 风险监测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和信息报送 第十条 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与评估结果 第十一条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与企业标准 第十二条 食品进货采购查验记录制度 第十三条 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与餐饮具要求 第十四条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第十五条 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的标注与回收、过期食品的处理 第十六条 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食品从业人员培训与考核 第十八条 委托生产食品的规定 第十九条 食品的贮存与运输的规定 第二十条 散装食品包装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处置 第二十二条 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处置与报告 …… 第三部分 附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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